厦门吉他论坛日月潭→日月谈→日月弹(聊天版 Chatting) → 重庆“打黑”文强案
查看完整版本:重庆“打黑”文强案
2010-2-26 21:08:19


 
  作为重庆“打黑”系列案件中的“第一保护伞”,文强是重庆政法界“涉黑”官员中最早出场的“大哥”,也是地下江湖中最引人注目的“教父”。据检方指控,文强的受贿行为基本上都发生于他在重庆政法界手揽实权的13年间。

  “文强案的发生,是我国公检法体制走向老化的典型表现。这个体制从解放后到现在,要改革了。”专门赶来旁听的西南政法大学退休教授王者香说。

  在公众看来,文强案5天的庭审实际是一个解谜的过程——关于重庆昔日“地下江湖”的种种猜想是否属实?渝警界官场到底如何和涉黑团体发生黑白纠结?无间道上,到底上演过什么?重庆“打黑”的下一步会否如外界所期待那样,引发一场影响广泛的吏治?

  庭审内外,一切终于浮出水面,却又埋藏更多悬疑。全程旁听庭审的本报记者,在此记录下所有鲜为人知的细节,抽丝剥茧出关于文强的更多真相。

  文本报特派记者 邱瑞贤、杜舟

  官场秘闻

  在去年8月猝然被“双规”后,文强就没有离开过公众的视野。媒体热衷于传播他各种骇人听闻的劣迹--从鱼塘藏巨款到玩弄女明星,再到强奸中学生……“文二哥”终于出场了。好奇围观的人们最终发现,庭审曝出的秘闻也许比所有花边新闻都来得更有价值。

  “灰色收入”

  养官千日,用在一时

  也许因为觉得此前一直说的“生日”、“拜年钱”不够明确清楚,文强在庭审的最后辩论阶段终于使用了“灰色收入”这个辨识度高得多的名词来自辩。

  马上,“灰色收入”成了网上的搜索热词。一般贪官的庭审现场,很少有像文强这样事无巨细都被媒体暴露于公众眼皮底下的。公众首次清晰地发现,原来官场之中的“灰色收入”已经是可以用来作为抵挡法律利器的辩词。“收受‘灰色收入’,只能算违纪,要查也是纪委来查,如无请托事项就不应被认定为受贿罪。”文强的辩护人杨矿生说。

  到底收什么钱会被文强认作“灰色收入”?

  2000年前后,房地产商人曾维才来到重庆搞项目,他通过当时四川省公安厅的厅长认识了文强,相熟后,他就开始经常接到文强有意无意的电话“问候”。

  2001年,文强“无意”却又多次地向曾维才提起,自己的儿子文伽昊2001年要去加拿大留学。曾维才心领神会,他把文强请到自己的楼盘渝北区的加州乐园吃饭,饭后把3万美元塞到文强的裤袋里,并赔笑说,“拿去给你儿子做学费”。文强反应自然,笑说一句“谢谢了”就上车离去。过了半年,文强又“无意”跟曾维才说起,自己想去看看在加拿大读书的儿子;有了经验的曾维才这次塞到他裤袋里的是2万美元。

  事实上,文伽昊更像去加拿大旅游而非留学——他呆了半年就回了重庆,而他老爸已不再需要他这个理由。从2003年至2005年,文强每一年都找得到和曾维才“唠家常”的理由,分别是他前往澳大利亚、新加坡、泰国等地出差,曾维才为此送了他7万美元和10万港币。

  “曾维才是我朋友,他给我送钱是朋友互相关心”,文强的理由是,在2005年之前,曾维才没有跟他提过任何请托要求,但他还是愿意一个劲地送钱。“结交文强是很有必要的,我万一有什么事情就可以找他帮忙。”曾维才说。

  文强身边,这种把他当做磁石般,从横向“贴上来”的类似“朋友关系”数不胜数。至今让媒体查不清底细的商人陈万清,是另一个典型。他同样也没有提任何要求地给文强送了5年的钱,从第6年开始才让文强帮他办事——为他在公安局内部安插的三人分别调动工作和职务升迁。

  “买官”

  送钱就能保官

  “手下年年送钱,还不是想升职!”庭审首日,文强之妻周晓亚一句话就道破了他苦守多时的“天机”。在重庆警界官场里,文强站在顶尖,和他三名同庭被审的昔日手下,组成一个“黑金字塔”。而这在外人眼中无限风光的几大“金刚”,要站在这一层,实际上需要用极大代价换来。

  “虽然私下我们兄弟相称,但我深知文强是收钱办事的人”,陈涛曾经在供述中说。

  2001年,从四川省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到直辖后的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等了9年,文强终于有机会上升一步,坐上了重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的位置。因为实际上代行局长的职务,他实现了大权在握。从这一年起,每年春节都是文家****的日子,因为接近春节,文强的生日成了下属最好的“进贡”时机。无论是黄代强、赵利明还是陈涛,从这一年起到文强被“双规”前,没有谁敢不出席文妻每年通知的生日宴,也没有谁敢不揣上信封包好的1万元。

  庭审中,曝出了更多让人失笑的“买官”秘闻,突显文强在官场黑金网络中游走的精明、老辣。

  在所有给文强送钱的下属中,冉从俭算是最倒霉的一个。2009年春节前后,重庆市劳教局副局长冉从俭听到劳教局时任政委即将“到点”,一心想解决“副厅”级别的他找到和文强相熟的陈万清,希望能借助文强的职权在不久之后升任重庆市劳教局政委。

  陈万清供述,文强告诉他,当时劳教局几个副局长资历都不浅,而冉从俭在单位的民主测评中排名倒数第一,因此不仅难以提拔,局里还打算让冉从俭到基层的劳教所去工作。

  后来陈万清约到了冉从俭和文强吃饭,但是文强很快就借机离席了。焦急万分的冉从俭带上自己筹到的40万元,加上陈万清借出的10万元,让陈万清务必送到文强手上。文强将钱拿回家后,对妻子说:“劳教局有个人本来要遭开除的”。

  自以为用钱保住位置的冉从俭于2009年7月在报纸上看到一份重庆某市级部门对全市市管处级干部的考核结果,他作为劳教局唯一一名“市级部门2008年度优秀领导干部”,位列榜单。如今,因为行贿罪被拘的他,一再向办案人员诉说文强的“不地道”。

  2008年6月25日,重庆市公安局召开干部大会,宣布文强不再担任副局长,由王立军接任。2008年7月25日,重庆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任命文强为重庆市司法局局长。这是文强等了16年的一次升迁。同时也表明他需要转换自己在官场中的网络了,对此警界“第二层”很敏锐地感受到了——庭审中公诉人质问黄代强,2004年至2008年,他每年春节都给文强送红包,但2008年文强调任司法局后,就没再送了。

  “难道黄代强对文强的敬意到了2009年就突然间荡然无存了吗?”公诉人话音刚落,旁听席上一片窃笑。

  “干妈”

  暗中投靠的官场附庸

  除了纵横交错的根系,还有不少以附生物出现的寄生虫。文强的妻子是以共同受贿罪被起诉的,在为她作最后辩护时,有这样的辩护词:“被告人周晓亚作为一个非国家工作人员,其之所以构成受贿罪,是因为其丈夫文强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她则属于法律规定的‘特定关系人’。也就是说,被告人周晓亚作为一种‘非身份犯’,不能独立构成受贿罪,其只能依附于文强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才能构成共同受贿犯罪。”

  在文强的所有钱路中,“来历不明”的周红梅是相当独特的一种。她把目光投向了文强的身边人周晓亚,她的孩子和周晓亚的儿子同在一个班上读书。

  周红梅开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做小本生意。在1996年之前,这个公司拿不到什么工程,但是认识文家后,她的机会来了。

  “周红梅到处说是我儿子的干妈,她做生意很多时候都要找文强帮忙。”周红梅知道“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因此,除了不断给文家送钱以外,她后来又把装饰公司35%的股份作为干股送给了文家——此后,她以分红的名义,共给文家“上贡”了162.5万元。

  文强和周晓亚一不出资,二不参与管理,却每年都从天上掉下一堆“分红”来。庭审中,关于“以干股分红形式收受利益是否构成受贿罪”引发了激烈的辩论。

 

2010-2-26 21:08:55

检方披露文强卖官详细过程

 

  文强老下属:送钱就能得到提拔

 

  昨日庭审中,检方举示了许多以前从未向外界公开过的证据,披露了文强卖官详细过程、如何托市高院原副院长张弢暗箱操作获得欠款等内幕。

 

  出国前喊人送钱

 

  检方指控,我市一家物业公司老总曾某,在2001年至2007年先后送给文强5万人民币、10万美元、60万港币。

 

  据曾某称,他和文强认识后,文强多次有意无意地说他儿子要到加拿大出国留学,他听出弦外之音,后来就给了文强3万美元。此后,文强每次出国前,都打电话告诉曾某。

 

  是收钱办事的人

 

  检方指控,2005年至2008年,罗力为了当禁毒总队副总队长,找到文强帮忙,在2005年至2008年先后4次送给文强40万元。罗力的证言称,他听人说给文强送钱就可以得到提拔,便以拜年的名义给文强送钱。

 

  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称,自己本是江北区观音桥华新街派出所所长,想调离江北区公安分局,因为听说文强是收钱办事的人,他就将自己受贿、奖金等积攒的40万元私房钱,以“汇报工作”之名,将钱送到文强办公室。

 

找张弢帮忙执行

 

  检方指控,文强利用职务便利,为周红梅的重庆吉鑫公司承揽到江北区华音大厦的外墙装饰工程。但周红梅工程做完后,华音大厦成了烂尾楼,周红梅有170多万被拖欠。法院判决业主单位支付拖欠款。周红梅通过文强,找到时任市高院副院长的张弢(另案处理)帮忙执行。

 

  2006年,张弢批示该案再审,判决时将拖欠款改为工程款。因为在执行中,工程款可优先偿还。170多万元顺利得到执行。

 

   重庆市司法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文强一案的公开庭审进入第三天。在质证中,文强的3094万余元巨额身家底细在庭上悉数曝光,但一家三口能对家庭财产说清来源的收入仅有400余万元。(25日《广州日报》)

  3000万家产仅400余万能说清来源,网友感叹,文强真有钱,拥16处房产 11万元劳力士办公;真好色,吃饭穿衣抽烟不花钱,12万元主要用来嫖娼;真精明,绞尽脑汁增加合法收入,记起张君案高额奖金。

  文强的家产不可谓不惊人。庭审中,公诉人分别从其银行存款、放贷、投资、房产、扣押物品等方面逐一出示书证物证,详细“兜”出了文强的3000万元家底组成:8个银行账户、4份保险、7项投资、16套房产,以及侦查机关在文强家搜查扣押的181瓶藏酒、56件金银珠宝首饰、24只名牌手表、36件现代工艺品、9件文物、69幅字画;文强的做派让人咂舌,当初,文强曾大摇大摆地佩戴着劳力士表去办公而且,检方指出,在庭前的供述中,文强自己表示,他从1992年到重庆市公安系统工作以来,期间他吃饭买衣服抽烟等基本上都不用花钱,支出只有12万元,而且“支出主要用在嫖娼上”。文强不可谓不精明。在此前的庭审中屡屡指自己不记得收了多少笔钱的文强,面对检方对其工资收入等计算显得锱铢必较,甚至突然记起自己当初侦办大盗张君案时,有高额奖金还未被计入,当庭申请提交书面记录。甚至,他还突然想起了自己发表论文的稿费。

2010-2-26 21:09:27

文强的悔过与翻供,看贪腐官员人鬼两面人生

 

  12日,在重庆打黑风暴中落马的黑社会“保护伞”文强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至此,重庆“打黑大审判”进入黑恶势力“保护伞”审判阶段,被称之为重庆六大“黑帮”“保护伞”的文强,被指控涉嫌犯有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等四项罪名。

  原本以为,对于落马的文强会认罪伏法,真心忏悔,承担自己的罪孽,接受法律的审判,但是,文强的表现却让人很失望,甚至是愤怒,在当天的庭审过程中,文强对以前所作的供词当庭翻供,拒不承认公诉机关对其指控的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等四项罪,称其“与己无关”。

  当然,文强的翻供其实也不是什么意外,应该说在预料之中,在历来审判犯罪分子中,没有哪位犯罪分子会心甘情愿的接受法律制裁的,都会百般抵赖,以期想逃过法律的审判,文强此时也是犯罪分子一个,没什么两样,也其它犯罪分子同样的想法、同样的伎俩。只是此次文强的当庭翻供让人联想起前不久文强在狱中写的悔过书。

  那是在921日,在重庆市委党校一个处级干部培训班上播放了一段视频资料,在学员们从中看到了几个熟悉的身影。身影之一是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原重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文强,这个昔日作风强硬的官员一副哭哭啼啼的样子,招供了自己的罪行,并写下《悔过书》请求组织的原谅。在文强被曝光的悔过书中写到:

  “我到现在才明白,薄熙来书记说‘当干部,一要干活,二要干净’一席话的含义,但是现在都晚了……”

  “我对不起九泉之下的父母。父母让我做个好官,但我让他们失望了。”

  “我是被下了几个套:老板下了套,我糊涂钻;部下下了套,我勇敢钻;女人下了套,我乐意钻;朋友下了套,我仗义钻……”

  看了这样的悔过书,似乎让人看到了文强大彻大悟、痛改前非、悔过自新的内心,似乎看到了文强想活出一个“人”样来。但是,这仅仅是大家的一厢情愿,时隔几日,文强就把自己的悔过书忘得了一干二净,并当庭翻供,拒不承认自己的所犯下的罪孽,文强并不想成为“人”,而是继续在做一个鬼。

  文强狱中悔过、庭上翻供的行为,让人再次看到了贪腐官员虚伪无耻的阴阳人鬼两面人生。这些贪官污吏在位时呼风唤雨、为虎作伥、贪赃枉法、坑害百姓,一旦成为阶下囚,又在世人面前装出一副可怜、无辜、被陷害的模样,而在面前法律的制裁时又百般抵赖,死不认帐,以期逃避法律的制裁。这正是贪腐官员的可恨、可耻、可怜之处。

  因此,对于那些诸如文强之流的贪官污吏,绝不要被他们假惺惺的忏悔所蒙蔽,更不要相信他们会真心悔过,他们只是用如此伎俩来蒙蔽世人,逃避法律审判,对于他们这样的贪官污吏,唯一的办法,就是对他们进行更加严厉的法律制裁。

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文强所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等四项罪名,证据确凿,事实清楚,法律不会因为文强的百般抵赖而对他束手无策,更不会因为他是“黑保护伞”而网开一面,害群之马最终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黑帮有录像”

 

媒体报道表明,文强案子的突破,就是因为这个“录像”。报道说,办案时,文强及其妻子死不开口,但其妻在得知文强曾经背着她去嫖娼玩女人且涉嫌强奸幼女,便愤然招供,招出了包括那个藏有2000万元的鱼塘的事实。“文强在外面玩了不少女人,还涉嫌强奸幼女”,“黑社会也留了一手,他们怕文强将来不认账,偷偷将其发生性关系的过程予以录像。”媒体如是报道。

都说是沆瀣一气,我说是各怀鬼胎;都说是一鼻孔出气,我说是互相利用。“以利交,势散则尽”,古来如此。这类肮脏龌龊交易,这类见不得人的勾当,就是这么一种尔虞我诈的生意。

“牛”如文强,“贵”为局座,“权”大如天,对于黑社会来说,文强就是保护伞,就是大后台,硬得不行,足可依靠,原本可以托付身家性命的。况且,这帮黑社会还为这“保护伞”花下了一笔笔包括“找女人”的投资!该是“兄弟”关系了吧,该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了吧,该完全放心了吧?事实偏偏是,文强被黑社会录了像!这个事实,再一次说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个故事,也再一次说明:正道坦荡荡,而歪道、邪道、黑道,处处皆有凶险。

据报道,一些与黑恶交结,做权钱交易的贪官总以为,之于黑恶势力和行贿之人,他自己无疑是强者是救星,是说一不二、大权在握的角色,然而事实上,这只是表面现象,你看那些行贿者之流,背地里会说这类贪官污吏什么?此前不少报道说得一针见血,那些行贿者,背地里,也一律看不起贪官的,甚至骂之为“狗”,“一条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狗!”如此而已,岂有他哉!

文强有多脏有多黑,看“黑帮”为他的“录像”就知道了;“黑帮”有多“匪”有多“黑”,同样,看看他们为文强的“录像”就一目了然了。狼狈为奸而又狼狈为害,乃其实质。一句话,文强也好,黑帮也罢,皆狼狈之流也。这是其前提,也是其归宿。

但愿文强“被录像”的故事给更多的为官者以启示。

2010-2-26 21:09:55

文强的堕落以危害大众为前提令人恐惧

 

文强作为一个地方的权力精英,他的堕落真是太典型了!一是他大权在握,有机会充分施展自己的能量,也有机会把自己的好恶表演到极致。于财,他身家过亿,该捞的都捞到手了;于亲属,在他的包庇下,弟媳“茁壮成长”为黑老大,自己的赌场就是提款机;于爱好,他不仅强奸少女可以不受法律约束,连玩弄女星也成了家常便饭。所有这一切,哪一件不侵害到大众的权益?二是作为官员,他的地位已经不低,且又在强力部门工作,他人渣式的恶行,大多是在混到了高位之后所为,这尤其令人深怀恐惧。他的堕落,很可能让当地的人们对社会产生某种不信任感:身边还有这样的权力精英吗?产生这类权力精英的土壤还在吗?任何一个人生活在被堕落精英把持的地盘上,只要你稍微知一点情,都不能没有恐惧感。更可怕的是,其他像文强这样堕落的地方权力精英们,地位也不比他低多少,手中的权力还相当大,人数也不少:副局长、分局长、总队长等等。

 

以普通老百姓的眼光看,能混到文强那个地位,已经是绝大多数人求之不得的了,可他为什么还要那样疯狂,那样没有节制呢?这也许说明了一个道理:如果人与人的境遇差别很大,就很可能不再有相同或接近的道德标准了。记得鲁迅曾经说过,不光国与国之间如此,就是一国之内,其实也大致如此。想想看,一个家资过亿黑白两道通吃的人,一个鱼塘里埋着两千万“闲钱”的人,一个可以强奸少女玩弄女星如履平地的人,他还可能接受和普通百姓一样的道德标准吗?这样的堕落精英把持一方,他就不可能考虑常人的感受,他眼里就不可能再有百姓的福祉。生活在那样的地方,你能不恐惧吗?这说明,一个社会要成为一个共同体,要成为一个总体上和谐的社会,就绝不能容忍社会内部有如此巨大的道德分裂,不能容忍有如此巨大的利益差别,更不能给文强们这么多的堕落机会。

 

在世俗化的时代里,人们已经不再期待精英们都成为道德楷模,但至少也不该堕落到文强这种程度。像文强这样堕落的地方权力精英,在当地长期身居高位,以精英的姿态顾盼自雄,这其实是我们社会面临的风险之一。

 

道理很简单,普通人的堕落危害的是少数人,或者只有他自己,而文强这种地方权力精英的堕落,则是以危害大众为前提的,甚至可能把一个地方置于危险的境地。这就是文强的堕落让人深感恐惧的地方。

 

(齐鲁晚报 本报评论员 张金岭) 

 

 

重庆市黑社会“保护伞”,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原重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文强刚被抓时嘴很硬:“别想通过审问从我口中获得更多的东西!你们审问我的方法,是我以前审问罪犯的方法!”他这样对办案人员叫板。

  可是,才过了一个月,文强就软了。据《成都商报》昨日报道,日前,重庆市一个干部培训班上播放了一段视频,学员们看到文强一副哭哭啼啼的样子,招供了自己的罪行,并写下《悔过书》,请求组织的原谅。

  有本事的人,往往性格也比较强势;也许强势的性格就是一种先天的能力,有助于干成事情。但能干而强势的人往往自负,过高估计自己。文强以前在职时“打黑”有成绩,当然是他能力的体现,但是,如果你不是一个公安干部,不是一个执法者,谁怕你?谁拿你当一回事?你的身份,意味着你代表着法律,你有依法制裁罪犯的权力和手段——文强忘了,更准确地说是忽略了这一点。

  文强被逮捕后,他的身份,他的社会角色已经彻底改变了,但是,他的强势性格,他的自负,使他不能立即接受这个事实,难以适应这个瞬间发生的巨大的落差,才有了那句“名言”。现在文强招供了自己的罪行,愿意写《悔过书》了,说明他终于接受了他现在的身份——一个犯罪嫌疑人,一个恶行暴露,无可逃遁的前官员,你以前那点审讯能力,能跟强大的法制力量对抗吗?文强“不自知”,就在这里。

  现在,文强终于知道自己是谁了。这对国家,对他自己都好;所谓“好”,也仅仅是少耗费一点公共资源罢了,跟他对国家、对老百姓造成的祸害来说,根本无法相比。

  其实,文强应该知道,早在他涉足黑社会之始,他的社会角色就已经改变了,什么局长之类的职务,对他来说,早就只是一个面具了,他是以非法之身,行执法之职。但是,对权力监督不力的环境,给文强们壮了胆气,不但不知畏惧,反而更加忘形而嚣张,一旦倒势,适应起来也格外困难,出乖露丑,说些雷人之语,就在所难免了。

  强悍如文强也有今天,是一个警示。还在潜伏着的文强,或者可能成为文强者,应该明白:只要你做了不该做的,拿了不该拿的,你的下场就已经注定了,走到文强这一步,是早早晚晚的事。说不定噩梦都做过好几场了,只是没地方说罢了。

Powered by © 1998-2024
Processed in 0.02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