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商人特点
受地理环境和人文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福建各地人的性格很难一言以蔽之。闽北人安贫乐道,闽东人求稳怕乱,闽西人重宗内聚,而闽南人则讲究“过番”、“出洋”,到外面闯世界。从商人素质和商业精神的角度看,闽南商人果敢创富、吃苦耐劳、勤谨守朴、体现了良好的经商素质和品格,成为优秀华商中突出的一群。人出海归来,常常带回大把大把的钞票,于是,“出海从商”就成了闽南人的最佳职业选择。自古以来,闽南做生意的就特别多,经商成为他们的一个主要职业。闽南商人自古在商业上就有着敢为天下先、敢做领头羊、敢闯天下的精神,不管天南海北,只要有生意,就会有闽南商人奔波的足迹。闽南商人所到之处,无不带给人们一种“闽南商人”精神——大胆而敢于创新,注重实践而吃苦耐劳,意志坚定而百折不饶。
曾有人言:世界上凡有人群的地方,就有华人;凡有华人的地方,就有闽人”。而闽南人在海外的生存是与其商业活动分不开的。闽南商帮的特点是向海外渗透,以家族为核心进行海外贸易和国内交易,且历史悠久,影响巨大。”闽南商帮在向海外贸易时形成了具有垄断性质的海商集团,并积极争取得到官方和乡族势力的支持。
闽南文化区的商人因文化性格不同,在经商上也有很大差异。如泉南人信奉“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特别晋江、石狮一带商人,推崇“少年不打拼,老来无名声”, “输人不输阵,输阵番薯面”,“争气不争财”,“三分本事七分胆,”不仅敢冒险,还善于经商,有敏锐的商业头脑,有着强烈的竞争意识。气派大,目光远。什么好赚钱,马上就组织这方面货源,善于抓住时机。有一首闽南歌曲叫《爱拼才会赢》,这首歌在闽南家喻户晓,几乎人人会唱,被闽南人自豪地称为闽南的“国歌”。“拼”和“赢”两个字,十分形象贴切地刻画了闽南人那种勇于开拓、敢闯敢冒险的精神。20世纪60年代以来,以闽南人为主导的台湾同胞和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经济上取得巨大成功,厦漳泉组成的闽南金三角,改革开放以来一直是福建经济发展和国际化的龙头。是福建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最集中的区域。
古人云“智者,先见而不惑,能谋虑,通权变也”。闽南商人有着敏锐的洞察力,他们善观时变、精于预测,掌握住发展先机,努力地拓展赚钱的机会。因而,能够在异常激烈的商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借机来发展和壮大自己。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居住在新加坡的闽南人就预感到:经过了战争洗礼,许多国家和地区都遭受到严重的破坏,迫切需要重建家园,必然会出现物资短缺的现象。此外,新加坡作为世界性的贸易转口大港,每天都有大批的外国船只在此经过,它们需要各种物资补给,无疑将提供大量的购买日常用品和设备的机会。基此正确的判断,不少闽南人以“服务社会、便利大众”为己任。捷足先登,纷纷筹资收购五金、建筑材料和轮船配件等一系列战争剩余物品,并伺机出货,在短短的几年间,就积累起了相当的财富。后来,他们利用赚来的钱创办了公司,把经营重点转向房地产、建筑材料业。进入20世纪60年代后,随着新加坡经济的快速增长,地皮和建筑材料成为热门货,于是出现“水涨船高”,又为闽南人赚进了不少钱,不少人因此而致富。
闽南商人还提倡“以诚为本”,讲求经商道德。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因为“仁者,惠怃恻隐,得人心也”。在企业经营中,必须坚持“诚信为本”,“信义为先”的原则。利从诚中来,誉从信中来。以“诚”为本,才能获得信用;在信任他人的同时,自己也会得到别人的信任,这是辩证法的统一。这种经营理念深深地烙印在闽南人的脑海中,也为他们企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闽南商人注意从小处着眼,重视理财。开始经营企业时,由于属小本经营,很少能从银行中获得资金的融通。他们从小本生意做起,一点一滴地赚钱,待有所积蓄才创办自己的企业。有的是向亲朋好友借贷,或几个人凑在一起合股办企业。他们有着永不满足、回馈社会的致富观念。可以说,“落叶归根”几乎是早期海外闽南人的共同愿望。他们移居海外后,目的就是为了赚钱,取得较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因此,除留些基本费用以维持本人的生活外,还得汇款还债,用于养家糊口;同时,也要有所积蓄,以图将来的发展,希望有朝一日能够衣锦还乡。在这种精神理念的支配下,几乎所有的闽南人都在拼命工作,以求早日发财致富。他们敢于跻身于强手之林,致富后也不满足,而是注重回馈社会,一心一意地扑在工作上。他们懂得“取之社会、用之社会”的道理,对家乡建设事业倾注巨大的热情,通过各种途径,以各种形式不遗余力地支援居住国的各项建设事业,赢得了人们的广泛赞誉。
尽在闽南重商传统的沃土中产生了少数远见卓识的大商家,但就多数中小商人而言,其行为多短期功利,缺乏远见卓识,尤其缺乏最终走向政治理念的长远商务战略,这在企业乃至社会的现代化进程中成为致命弱点。或许源于传统的冒险生涯和飘泊的居无定所,闽南商商人勇于冒险开拓而拙于精明策划,注重眼前利益而疏于长期和群体战略,尤其疏于社会整体发展战略。在大陆,闽南人善抓改革开放之机而先行一步,但在产业升级和社会整体发展战略方面却明显弱于广东和江浙。
另一方面闽南商人合作精神相对不足,习惯于单打独斗,各自为战。外省人有句顺口溜“闽南人、个个猛”,指闽南商人个个都象龙,美中不足的是大龙少、小龙多,散而不群。多数闽南商人至今仍然沿用家族的方式管理企业,这种管理方式并非没有优势,但它也有与生俱来的局限性,狭隘、短视,总担心“肥水流入外人田”,因此也就造成了相互之间合作意向的薄弱。由于家族管理与现代的科学管理理念格格不入,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必然会导致一些体制上的障碍,无法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当高端竞争来临的时候,不善于协同作战的一方,即使是小龙,也会象小鱼一样被吃掉。因此,不善于合作,对于今天的任何商帮都是致命的,企业永远不可能成就大气候。就如同“小米、步枪、游击战”,它曾经有过辉煌,它的精神永远是我们的财富。但是,如果在现代战争中还用小米步枪打游击战,那是绝对不行的了。因此今天的闽南商人在张扬传统闽商文化优势的同时,对自身的文化底蕴也要有正确的认识,要以史为鉴,学习沪、粤、浙等各兄弟商帮的长处,保持旺盛的改革和创新精神,包容外来的先进文化,以现代的商业管理知识武装自己,把“与时俱进”深深地写入闽南商人的基因;同时还要高举诚信的大旗,秉持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以前所未有的真诚,团结在闽南商人精神下,把五个手指头攥成一个大拳头,以“强”、“大”的阵容逐浪商海,给全世界以崭新的闽南商人形象。
闽人在海外的生存是与其商业活动分不开的。福建文化是多元性文化,所以福建人经商除了家 族性、区域性、割据性外,还各有其特点、各有其门道、各有其不同的组织。如果以地缘来划分,福建商人中最有影响的是闽南商帮、福州商帮、兴化商帮,此外还有龙岩、汀州 、永安、福安、延平、闽清、永泰等地的商帮。闽南商帮的特点是向海外渗透,以家族为核心进行海上贸易和国内交易,且历史悠久,影响巨大。明代何乔远在《闽书》中云:泉州安平镇“经商行贾力于徽歙,入海而贸夷,差强赀用。”泉州商人重视对神的祭祀,正如《泉州府志》载:“腊月十六日,商贾皆祭土地神,牲醴极丰。”闽南商帮在向海外贸易时形成了具有垄断性质的海商集团,并积极争取得到官方和乡族势力的支持,明末泉州的郑芝龙海商集团就是最典型的例子。郑氏集团依靠官府的支持,最终夺得东南海上的贸易大权。闽南商帮往往凭借家族的势力行商,正如《闽书》云:漳州“族大之家,多入海贸易,散之他郡。”在向海外进行贸易时,闽南商帮也不放弃国内市场,《厦门志》称“ 海商以贩海为利薮,视汪洋巨浸如衽席,北至宁波、上海、天津、锦州,南至粤东,对渡台湾,—岁往来数次。”闽南商帮在经商过程中以闽南网络为中心,靠此收集商业信息,并代为解决商品和金钱方面纠纷等。据《闽文化研究》中《长崎福建帮零星名册的探讨》中介绍,在长崎闽南帮名单中,有陈氏泰益号、梁氏和昌号、郑氏永记号、林氏振利号、万氏震丰号等5家商号及家属共58人,按籍贯分,其中泉州府为52名,故也可称为泉州帮。闽南商帮利用与台湾隔海相望的优势,基本上垄断对台贸易,如从宋代起,闽台贸易是在泉州港和台北港进行,明代拓展到漳州的月港、晋江的安平、惠安的獭窟、厦门附近的嵩屿、浯屿、曾厝 和台湾的鸡笼、淡水等地对渡。甲午战争后,厦台航线虽由日本专营,但常有内河小轮船在泉、漳一带转运对台物资。至抗战胜利后,不仅开办泉州到台湾贸易,在外地经商的闽南商帮也凭着自身优势参加对台贸易,如在上海经商的泉州人租用货船,往返于泉州、厦门、上海、台湾之间。在对台贸易的闽南商帮中,经营的项目大体也所有侧重,如泉州商人大多经营茶叶,龙海商人大多经营纸箱,惠安商人大多经营中药材等。闽南商帮兴盛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闽南人口密集,粮食短缺,人们为生活所迫,只好经商以图生存。二是独特的地理位置,使闽南有着漫长的海岸线,至宋以来,无论什么时期,闽南都是全国注目的大海港,如宋元泉州港为全国大港,明代漳州月港成为全国走私大港,清及近代厦门港为大港。三是闽南泉州、漳州一带有许多人移居台湾及东南亚一带,也为闽南商帮进行贸易创造了条件。福州商帮因其经营项目不同,帮派名目繁多,近现代最多时达200多个,如纸帮、木帮、油帮、茶帮、果子帮、锡青帮等,各帮都设有自己的办事机构。其中资金最为雄厚的如茶帮,在福州有固定牌号的约40余家,每家资金从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福州商帮善于根据对方需要组织货源,如台湾渔民喜用茶子饼喂鱼,福州商帮常从古田、闽清、永泰等地组织茶子饼等货源到台湾,二十世纪早期每年高达四、五千吨。闽越文化的遗风对福州经商者似有些影响,特别越文化中重利轻义,讲现实,只顾眼前,不甚看重信约等特点,对福州人颇有影响。《闽中金石录》中载:“闽越旧风,机巧剽轻,资货广利,与巴蜀埒富。余善之遗俗。”兴化(莆仙)商帮仅次于闽南、福州商帮、在福建商帮中别有特色。兴化商帮在莆仙地区形成了几个繁荣的商业区,如涵江区曾被称为“小香港”,经商者被为“中国的犹太人”。兴化商帮更善于向国内其它地方拓展,并形成其鲜明特点。如据莆田市文史资料第二辑《兴化商帮在福州》介绍,兴化商帮在福州经营的特点有五:一是所经营的业务广泛,如南北货、食糖、百货、代理商、烟叶、对外贸易、棉布、鞭炮、桔饼等;二是开设钱庄,如仙游林云阶、林阿贵开设天吉钱庄;三是组织运输;四是行帮组织繁多,如经营南北货的有“锦远堂”,经营食糖的有“聚星堂”,庄客帮的有“致和堂”,制造桔饼的有“浚星堂”,烟帮有“加兰堂”,经纪 人有“怀远堂”等;五是帮内活动频繁,以此增加凝聚力,如庆赞、办学、帮助同乡处理疾病丧葬等。莆田商人在国内的延伸力极强,无论天山南北,长城内外,都可找到他们的 踪影。如目前莆田人在北京约6万多人,人称“弯仔”,“莆田村”在北京四处开花,男人大多做木材生意,女的卖莆田的红菇、香菇、蛎干、兴化粉等。1999年年初,在北京经商的“弯仔”一下子开了180多辆凌志、皇冠、奔驰、桑塔纳等轿车集会,颇想炫耀一番。
福建商人特点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从商历史悠久,人数众多。唐以前,福建尚未大规模开发,但已开始有商业活动,如东晋末年,福建沿海已有商人走异域,被称为海商。南朝陈代,长乐人严恭即携钱5万,闯入扬州,开设写经坊,并将所赚钱财运回家乡。唐代 ,福建商人积极向外拓展经商,即使偏远之处也可看到福建人的踪迹。如唐开元二十一年(733年),福州唐益谦到安西四镇(今新疆境内)经商,带回一批奴婢、马、驴和货物返回福州。唐代莆田黄田,已成为商业中心。当时福建不少商人到南海诸国经商,闽南一带更是商业兴盛,如永春商人善贾,以陶瓷铜铁运至南海,取金贝而返。宋代福建商人遍布全国沿海各地,同时随着泉州港地位的日益重要,福建海商盛极一时,正如苏东坡在《论高丽进奉状》中所言:“福建一路,多以海商为业。”凡沿海地区,争相以舟船贩货。《宋会要辑稿》刑法二载:“漳、泉、福、兴化,凡滨海之民所造舟船,乃自备财力,兴贩牟利。”据史料记载,这一时期外出的商人中以闽南人为多,也有少数其它地区人,如建州(今建瓯一带)海商周世昌,因暴风漂至日本,侨居七年后始归。元代由于更加开放的外贸政策,泉州港继宋代之后进一步繁荣,除了闽南一带海商活动更加频繁外,福州商人到海外经商的也不少。明清时期,由于沿海人口向海外流动与山区农民向外省迁移,产生了大量经商者,正如《漳州府志》卷三八《民风》所载:“商其利而农渐死”。从商人数不断增加,农民“辄弃耒耜而从之。”明清之际,福建商人对全国各地大量渗透,仅以苏州一地,就有漳州、泉州、兴化、福州等地商人。除了沿海一带的海商外,内陆山区也出现了专营该地商品的商人,如连城县四堡为刻书之乡,该地专有商人将其所刻古今书运卖至海内外,不仅可维持生计,有的还因此致富。崇安县(今武夷山市)盛产岩茶,出现了一些经营茶业的茶商,有的世代以此为业。上杭商人则经营当地产的纸张,兴化商人多贩糖、桂元等。
(二)以血缘为核心,以家族为凝聚力,家庭经营较为普遍。这是为了更好地管理,也是为了商业机密不外泄。据有关族谱宗亲资料统计,早在唐代,福建就有氏族经商的传统。永春颜氏家族从商者约占总数40%,仅以《桃源东山颜氏族谱》所记为例,其家族成员自二十九世纪几乎都往南洋槟榔屿从商,或“泛商安南”,或“往商南洋”等。清代蔡仕蒹在《西山杂志》中记载,唐贞观年间(627—649年),晋江商人林知慧就开始到亚非进行贸易,唐玄宗开元八年(720年),其曾孙林銮按其先人航线到勃泥(今加里曼丹岛西岸)贸易,唐僖宗乾符间(874-879年),林知慧九世孙林灵造大船百艘与东南亚通商,林氏成为闽南一大海外贸易世家。据陈支平《明清时期石狮人的儒商性格——以石龟许氏为例》一文介绍,从修纂于清代雍正年间的石龟《许氏族谱》中可看出,该家族不少子弟从商执贾,父业子承,形成风尚。致富后,能和睦乡里,贡献于家族。在商业发达的晋江一带,家庭式经营更为普遍,正如傅衣凌在《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书中所言:“他们经常是全村经商,每每携带乡族之人偕行。”这种家族式的经商可得到乡族势力的保护和支持,但在激烈的竞争中,各不同家族之间的商帮倾轧更为残酷。家族经商的隐蔽性、行踪诡秘等特点,也使一些沿海地方长期或明或明的走私,成为风尚。
(三)不同区域商人特点不同。福建文化具有极强区域性。福建不同区域人的不同性格,对他们从商的成就大小造成了直接影响。如福州人生性谨慎,太讲究实效实惠,做每一件 事要先估量一下有没有收益,有多少收益,对那种“猪宰白讲价”(指猪宰好削毛后才讲价,失去主动权)的没把握之事,一般都慎之又慎。福州人做生意注意讲眼前利益,能赚 多少算多少,往往漫天要价,故素有“福州价,半半价”(指福州市场上可对折还价)之说。由于过于拘谨和精明过头,福州商人一般没有大起大落,虽然破产的不多,但成为大富翁的也不多。同属福州文化区的邻近几个县的商人,由于文化性格的差异,其成就也不一样。如福清人善行贾,据《闽书》载,福清“其人刚劲尚气,多行贾于四方,以其财饶他邑。”但福清人爱面子,场面上要讲的过去,做生意赚了钱后,热衷于搞排场、演戏、请客、办酒席、盖房子,而不是投入再创业。再如长乐人历来有出海行商传统,《长乐市志》称“近海之民,走海如鹭。”郑和下西洋的船队是从长乐出发的,长乐人极富冒险精神。出海外成为一种时尚,即使家中生活很富裕,也要出外讨生活。以至最后或参与走私,或因经商而定居海外。闽南文化区的商人因文化性格不同,在经商上也有很大差异。如泉南人信奉“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特别晋江、石狮一带商人,推崇“少年不打拼,老来无名声”,“输人不输阵,输阵番薯面”,“争气不争财”,“三分本事七分胆,”不仅敢冒险,还善于经商,有敏锐的商业头脑,有着强烈的竞争意识。气派大,目光远。什么好赚钱,马上就组织这方面货源,善于抓住时机。据李金明在《走向世界的漳泉海商》一文中介绍,明末因为市场上需要丝织品,大海商郑芝龙甚至在安海建立了一个拥有150名丝织工的工场。泉州商人所组织的仿造品之真,何乔远在《闽书》中曾称大为道“泉州百工技艺不能为天下先敏而善仿,……莫不能成。”时至今日,海外市场上有何流行商品,不用多久,也可在泉州也看到。历史上的泉南人不仅敢冒海上航运的风险,也常冒犯朝廷禁令,不顾一切走私商品。早在宋代,就有此风气,正如《宋史系年要录》中所裁:“私商贩海,泉州尚多”。泉南人赚了钱后,不是存起来,而是马上扩大经营规模。如赚了十万元,福州人可能会先存五万,拿五万元去投资;泉南人则要再借十万,加上赚的十万元去经营。泉南人注重商业信誉,守条约,不失信,正如高丽郑麟趾《高丽史》载“泉州商人讲仁与信。”所以泉南商人中成大富翁的远远比其它几个区域商人多。兴化(莆仙)人虽素有经商传统,但由于太节俭,放不开,故有“神仙难赚莆仙钱”之说,兴化商人认为苦是天经地义的,做生意不仅靠头脑,还靠韧劲,有时为了推销商品,硬是不顾别人白眼,能赚一分是一分,能赚一厘是一厘。即腰缠万贯,也是一个钱当两个钱用,不懂潇酒,不懂休闲,与隔壁晋江、石狮一带商人一掷千金的豪举,有着天壤之别。兴化商人对外界保持一定警觉,往往喜欢生活在老乡的圈子里,在对外时很“抱团”,只要一个兴化人有事,大家都会挺身而出。兴化商人虽然极多节俭勤快,头脑活络,但由于缺乏宏恢气派,且太过于计较眼前得失,真正为富豪的并不多。
(四)商人有着独特地位。中国古代重农抑商,士农工商“四民”之中,商人被排在末位。一旦从商,则不得仕官为吏。但福建由于远离中原文化区,受中原风气影响相对弱些;再加上商人的势力和影响,商人的地位不仅未受到挑战,反而使中原那种贬抑商人的传统制度和观念受到强有力冲击。早在闽国时期,统治者就对商人刮目相看,正如唐文基主编的《福建古代经济史》中所言:“‘闽商’借雄厚实力,参与和介入闽国的政治活动和政治斗争。闽国统治者常有借助闽商之力,媾沟与五代中原王朝的往来,甚至以‘闽商’作为闽国的使者而‘奉表称藩’于五代。闽商人林仁翰、林灵仙曾孙,后事闽王王延曦,曾谋求市舶司之官。”闽南一带更是推崇“商能致富”、“商胜于工,商胜于农”,“以商为荣”观念深入人心。宋泉州莆氏家族长于海外贸易,拥有大量船舶,甚至有私人军队,南宋朝廷干脆任命莆寿庚为举市舶,掌握泉州财政大权。元初,莆寿庚投降元朝,又被授官闽广都兵马招讨使并参知政事,累官直至泉州行省平章政事。莆氏亦官亦商,进一步扩大其商业领域,直至拥有80艘海船,成为地方第一大势力。至明清,一些大商人集团由于得到地方势力和乡族势力的有力支持,成为左右地方的不可忽视的力量。朝廷为了安抚这些势力,不得不多加拉拢和让步。这恐怕是其它省的商人所不曾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