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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他论坛聊天版日月潭→日月谈→日月弹(聊天版 Chatting)The Pursuit of Happyness
    
 
The Pursuit of Happyness
发起人:xmjtw  回复数:31  浏览数:50907  最后更新:2010-06-24 15:50:10 by agx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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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2 09: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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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中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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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幸福来敲门

第四章 即兴精酿(上)

“克里斯!”这声音仿佛是唱歌似的从第八大道右街的大房子里传来,我们和母亲就在这里和贝希阿姨临时凑合着住,倒是不用花钱,但我需要时不时地当差跑腿,连我那些姐姐妹妹,表姐表妹都可以支使我。

我在10岁到14岁的时候,连想都没想过,就接受了培养专业跑腿的在职培训。可这与我当时的远大理想相距甚远,我原本一门心思想成为迈尔·戴维斯这样的爵士大师,那天在亨利舅舅家头一次听到他曼妙的音乐,我就从此不能自拔,就暗下决心,一心想向着这个伟大目标努力。

当妈妈奈不住我一次次地央求,终于买来了一把二手小号,而且给我提了这样那样的要求,我也只好一切都照单全收,乖乖地让干什么就干什么。有些活找我帮忙倒是没什么,比如到街边的杂货铺花几元钱买点这个那个之类。一般这类活计都是从妈妈这样张口喊我的名字开始的:“克里斯,去贝碧家取个包包回来。”

虽然妈妈什么都没讲,但我明白我们这又是要拆东墙补西墙了。大家都心照不宣,仿佛说家里手头紧是见不得人的事情。等我到了贝碧家,她也是只字不提包里装的是什么,只是交给我一个折好的小纸包让我带走,当然我也清楚地知道里面包着的是两三个美元。做这种差事,我自然不会偷窥纸包里到底装了多少钱,不过这种事情让我对妈妈用心良苦维系一个家庭的生计而备受感动,有的时候我们几乎是靠这点钱才能解决当天的晚饭问题。

所有这些和钱相关的话题都让我颇费心思,因为没有父亲作为我的经济支柱,我不得不学会精打细算,省吃俭用,把自己打零工挣得那点钱节省下来,甚至后来我曾一度以自力更生买部自己的车子作为目标。与此同时,这些差事让我对一系列金融原则有了基本的认识,诸如资本和负债、借贷和利息,怎么通过更少的钱带来更大的价值之类,这些都离不开这时候的经历。

除了沙伊犹太店和其他一些小店,我还常光顾本叔叔的店,他家的店开在第九大道万利捷大街,本叔叔是黑人,他开的是肉铺,妈妈常让我从他那买一块钱的熟食回来,一半意大利香肠一半奶酪,这就是一家7口人的晚饭了,包括妈妈、弗莱迪、我、沙仑、金牡,还有姐姐奥菲丽娅的女儿德沙娜,那是她在少年管教所生的孩子。

虽然我饥肠辘辘,但还是不愿碰那些本叔叔肉铺里的食物。倒不是店主本人有什么问题,只是看到他家的猫总在店里吃肉让我接受不了,总是觉得从卫生角度这事情有点不可取。那时的我不过12岁,根本谈不上是什么专业人士,只是觉得猫咪刚在窝里刨来刨去,又过来动我们要吃的意大利香肠,实在有些说不过去。不过,这个秘密我没有说出去。

还有个差事让我头痛,就是需要大家都聚齐的时候,让我出马,把德沙娜接回家来。当时,德沙娜还寄养在福利院,只有姐姐奥菲丽娅找到工作后,才可以把她带回家来和大家生活在一起。我的工作就是把小家伙从10个街区以外的福利院带回家来,然后再把她送回去。

德沙娜不认识我,对自己的生母奥菲丽娅也不熟,一看到我来,就会又哭又闹让大家谁都不好受。连福利院的阿姨拿她都毫无办法,小家伙又喊又叫,又哭又闹,在地上打滚,连踢带打,这阵势让福利院的阿姨都抹眼泪,对我怒目而视,仿佛这些都是我造成的。再下来,我自己都要掉眼泪了,我冤枉啊,这又不是我的孩子,我不过是履行职责罢了,不过是个跑腿的,这和我有何干系啊。

当我们终于能迈出大门,准备带她回家时,她就干脆躺在地上大哭大叫,我只好扶她起来,抱着她走。每次她号哭的动静似乎都更大几分,体重似乎也增重几分。后来,我只好放她下来,连哄带骗让她自己走。她心里不满,就继续大哭,不愿意拉我的手,这些都是小孩子惯用的一套。我只能去拉她的手,结果她就又哭,使劲要挣脱开来。路人都停下来,侧目观瞧,虽然嘴上没说什么,但分明是觉得:这人对孩子干了些什么?孩子有什么错?

回程似乎稍好些,德沙娜见过自己的妈妈,两人逐步建立感情,这个小外甥女好像情绪也平稳一些。可是下次再去接她,场面依旧混乱。当社会福利机构终于让她们母女团聚,可以把孩子接回家和我们生活时,大家终于皆大欢喜。不过,姐姐怎么会身怀有孕,家里人对此只字不提,也没有人问及,这是我们的传统。但一想到德沙娜的处境,想到她生命中不会有父亲的身影,又让我触动。我暗下决心,当自己的孩子来到世上后,我决不会离开他们。

***

“克里斯”,那天有三个人齐声喊着我的名字,就像唱诗班的排练一般。先是妈妈说:“去帮我买些高洁丝回来。”奥菲丽娅和表妹琳达也说要高洁丝,我最恼火的就是这种差事。她们就不能合用一包么?妈妈说要红色包装,奥菲丽娅要天蓝色,琳达要紫色。一个牌子的卫生巾怎么搞出这么多花样呢?泰瑞表哥见多识,这种事情没少遇到过,可每当三个姐姐要他去买这些东西时,他就一脸坏笑地说:“让克里斯去吧。”

至少奥菲丽娅还替我着想,把要买的东西写在纸上,还给我拿上个牛皮纸袋,但这已经无济于事。我怀里抱了三大包高洁丝,因为商店给的袋子里根本放不下,然后我听到自己身后有人冲我指指点点,“瞧,这个娘娘腔!”

我该怎么办呢?把卫生巾往地上一扔,去踢那人的屁股,还是假装没听见,而放任这种事在学校和邻里间迅速传开?我眼前仿佛能看到邮差和弗莱迪两人泡在鲁克的快乐屋酒吧(人们都管邮差叫大轮儿先生,我对他还真有几分敬畏),他们和周围人大肆宣扬“娘娘腔”就是那个没爹的野种,那我还怎么在这儿过下去?

最后,我还是忍着没发作,咬着牙回到家,谁让家里这些女性的生理周期都赶在了同一时间,我也一点没想过自己这种对于女性的敏感,有朝一日也许会成为一笔财富。虽然遭此奚落,但我和其他孩子相处的原则还是尽可能少发生冲突。因为家里已经充满火药味了,我希望在学校和街坊四邻还是尽量用外交手段解决问题。

但由于我的个子一天天长高,比周围的孩子高出一头甚至都不止,一旦发生争吵,动手可能就在所难免。因为街上就是这规矩。其他的孩子可能会先冲我动手,因为只要我这大个子被制服了,我那些朋友就自然不在话下。有时候我实在有些烦了,甚至觉得该换些大一点的朋友一起玩了。但不久之后,我就学会了要利用自己的身高和强势,用凌厉的眼神或是言语,来避免正面冲突的发生。只有真是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我才会动手。

我有个朋友叫诺曼,见识了这种所谓迫不得已的正面冲突。那是在一天下午,当我们一群人正沿着第十大道右街往回走,边走边玩。

诺曼听说过一个星期之前,妈妈为躲避弗莱迪的毒打逃到一家商店的事情,弗莱迪拎着枪在后面穷追不舍。当时我倒是没有亲眼看见,但是也听人讲弗莱迪如何闯进商店,用枪口指着大家,问妈妈藏在哪里,把所有人都惊得面如死灰,魂飞魄散。妈妈偷偷溜出来,上了辆出租车想逃离这是非之地,可是听任妈妈怎么苦苦哀求,司机就是不为所动,车子压根就没动地方。听到这些让我火冒三丈。

更让我受不了的是,弗莱迪冲了出来,把妈妈从出租车里拽了出来,就在大街上大打出手,而周围都是跑出来看热闹的人群,大家却听之任之,一言不发。无论是这种肆意的伤害还是恶毒的侮辱,没有人出来主持公道。无论是警察还是街坊四邻,大家都是袖手旁观。甚至连我的舅舅们都没有插手管管这事情。倒不是因为什么害怕,其实弗莱迪根本不是我舅舅的对手,而是大家不愿意插手妈妈的家事。我也从没往这方面想过。在当时,很多社区已经不再对家庭暴力不闻不问了,但我对此却一无所知,即便是有这样那样的求助渠道,我们也根本没有听说过。我看到的只是人们的袖手旁观和若无其事。

我已经不需要更多的刺激才能坚定除掉弗莱迪的决心,但是当诺曼学妈妈在街上狼狈逃跑的样子时,我顿时就血往上涌,忍无可忍。

“克里斯,你看呀!”诺曼边走边说,学着妈妈躲躲藏藏的样子,“还记得吗?”接着他又模仿弗莱迪端着枪的样子,假模假式地说,“‘她人藏在哪?在哪?’你还记得吗?”

我仿佛是火山一样,瞬间爆发了,连我自己都被吓了一跳,我一下子扑了过去,拳头雨点般的落在他身上,一脚接着一脚把他一路踢了回去,把所有对弗莱迪的积怨都发泄在诺曼的身上。

从那以后,没人再敢和我提妈妈的事情。但唯一的例外是弗莱迪的一个亲戚,他当时已经二十多岁了,而且还常来我家,对妈妈颐指气使,根本谈不上丝毫的尊敬。在我十几岁的时候,有一次,妈妈让他别闹腾了,他就破口大骂:“你怎么敢这么和我说话,小心我把你的脑袋打烂。”

我当时恨得牙根痒痒,几乎就按耐不住又要大打出手,但我还是忍住了,咬牙坐在一旁,一声不吭。但我心里默默记住了这一切。虽然他并未屡屡如此,但我在很多年后仍无法释怀。大约40年后,有个亲戚邀请他来到我在芝加哥的家中参加感恩节晚宴,那是在我自己的家中,所有的食物都是我买来的,可我却根本吃不下。有他在场,我根本就没法坐下安心吃饭,因为我担心自己会忍不住对近在咫尺的他大打出手。他过得很惨,一个肾脏被摘除,已经是弱不禁风,只要我当腰给他一拳,他就可能命丧黄泉。他当年对待妈妈的方式根本让我无法忘却,更无法宽恕,他已经把我深深激怒。

但是在其他一些场合下,我那些朋友拿我开玩笑,我却可以一笑而过,毫不在乎。我的宗旨就是希望人们能喜欢我,不一定要包括老师校长在内的每个人都要喜欢我,但是我至少要有自己的特点,有自己的身份。这才够酷。

为此,五年级的时候,我脑袋里突然蹦出一个想法,要是把弗莱迪姐姐的玻璃假眼拿到课堂上来做介绍与展示,那一定酷到极点。后来,一次次的实践证明,只要我有个什么想法出来,就一定会一心一意琢磨这事,这种能力是把双刃剑,让我以后受益无穷,也给我带来了不少麻烦。是什么让我缠着弗莱迪的姐姐希斯,借她的假眼拿到学校展示,我也说不大清楚,但我就是不达目的不罢休。

希斯姑妈50出头,头发花白,总穿一件家常外罩,一个兜里装一小瓶威士忌,另一个兜里揣一包好彩牌香烟。即便是在屋子外面,她也很少换件衣服,我更没见过她穿裙子的样子。在1965年的密尔沃基东北部,女人们都喜欢穿家常外罩,不管里面穿什么,外面都要套上这么件外罩,仿佛穿的是貂皮大衣一样,招摇过市。家里还有个远亲阿尔伯塔小姐,是个大个子的胖女人,她就习惯在这种外罩里穿上五层衣服,这就是我们当初幸福时光的一个有趣景观。希斯姑妈的穿着和这位远亲也有一比。

我每次央求姑妈的时候,得到的答复基本是一样的,“希斯姑妈,我把玻璃眼球带到课堂做展示行吗?”

每次她都是先一仰脖喝上一口威士忌,然后说:“小混蛋,拿走我的假眼,你想都别想!不可能!”

最后我只好“曲线救国”,换了一套行动方案。我知道她夜里睡觉时,会把假眼放在一个盛着液体的小罐子里,保持假眼湿润。我计划在早上她没醒的时候,就把假眼拿走,然后中午时,再偷偷送回来,通常她要在中午过后才会起床。

那天早上一切进展顺利,我到了学校,几乎等不及一个个轮到自己再做展示了。之前,谁都没有把假眼带到学校过的。马上要轮到我了,我几乎抑制不住自己脸上漾起的得意微笑,马上就要到我大放异彩的时候了。

突然间,走廊里传来一阵阵尖声叫骂,开始还听不太真切,但很快大家都听得清清楚楚,是在喊我的名字,“克里斯!还我的眼睛,看我不打烂你的屁股。把眼睛给我还回来!”

班里的人齐刷刷地把目光投在我身上,都不明白出了什么事情。

又一轮叫骂开始了,比刚才更凶狠,“混蛋东西,把眼睛拿回来。给我眼睛。看我怎么收拾你,小贼娃子!”

接着,希斯姑妈一把推开教室的门,上气不接下气地站在门口,头发披散着,脚上只穿着拖鞋,随意披着家常外罩,气得浑身都在哆嗦,她用那只好眼扫视着大家,另一只眼框空空的,什么都没有,“把眼睛还我,混蛋东西!”她大声咆哮着,老师和同学们都惊呆了,大张着嘴巴,不明白这人是谁,为什么找自己的眼睛。教室里彻底乱作一团。

我尴尬万分,步履沉重地走上前去,在众目睽睽之下,从口袋里掏出了她的假眼。她用那只好眼瞅了瞅我手心的玻璃假眼,一把拿走,当着全班人的面,把假眼塞进了眼眶,转身走了,一路上还骂声不停。

我估计老师要晕过去了,有个小女生当时就吐了,显然谁都没见过这种阵势,也没见过有人这么当场装假眼。

家里的反应倒是没出我所料。弗莱迪当然又要大发雷霆,“克里斯,你要再敢动希斯姑妈的眼睛,看我怎么收拾你,我非打得你一个星期坐不下去。”他总是找各种理由来让我受皮肉之苦,我对此早已习以为常。

还是回到学校让我更难以忍受。很长时间之后,我都是学校里的笑柄,关于希斯姑妈和她的假眼的事孩子们谈论了足足有几个星期不止。但我还是撑过来了。除了捅了这么个漏子之外,我在学校里过得还不错,那里有我喜欢的东西,也有我需要应对的挑战。而且,我如饥似渴地阅读,经常泡在图书馆,看那些狄更斯和马克·吐温的经典小说,我甚至对历史也萌生了兴趣,而且觉得数学也是趣味盎然,我喜欢解决那些是非对错的问题。

而我家里那些事情,很难讲清究竟孰是孰非。

***

在过去几年间,妈妈出狱后都和我们生活在一起。我总想理解她内心的真实想法,她是否不再像从前,还是从未改变,她真实的想法究竟是什么。老家伙弗莱迪是我们所有人的噩梦,他是镣铐,是锁链,让我们喘息不得,同时他还挥之不去,欲罢不能,因为无论母亲怎样逃离这个家,怎样把他关在门外,发誓不再让他回来,他还是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有时候,我甚至想,妈妈究竟怕不怕弗莱迪,是不是只要她存在,就可以向弗莱迪证明,就是他夺走了妈妈所有的梦想,妈妈也打不垮,即便他让妈妈两次琅珰入狱,他也打不倒贝蒂·让·加德纳。而且,即便妈妈曾经心灰意冷,曾经难以维系,她也从未表示过。

而且,在对我的态度上,无论我多么过分,她都很少丧失耐心和信心,但她少有的几次发火让我记忆犹新,她不会动粗,但是她言语中所透露的威严和力量绝对胜过皮肉之苦。

一次,她给我带回了一条八美元的裤子,一看就是从金倍尔百货这种地方淘回来的。我瞥见8美元的价签,非但没有感激她为自己如此破费,反而不假思索,脱口而出:“天,整整8块钱哟,要是我,足够从打折柜台买上鞋子、裤子、衬衫,再加上去看场电影了。”

妈妈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让我不寒而栗,她拿起裤子,说了一句:“这条8块钱的裤子,你实在不配穿。”

一切为时已晚,我惊惶失措,知道自己和这条裤子从此无缘。在那之后,我对自己的言行倍加小心。我不是为自己开脱什么,只是觉得弗莱迪用词刻薄恶毒、说话不假思索,这种恶习我已经有所沾染。实际上,我们兄妹几个都有这种倾向,在极端的情况下,会出言不逊,口无遮拦。时至今日,我还要对自己的言行多加小心,慎言慎行,即便如此,有时还会出言不逊。

妈妈用她自己的方式告诉我,语言和沉默都可以充满力量。小时候那次偷爆米花,她用电话线对我一顿狠抽,可在这之后,我又想有小动作的时候,她投来的失望眼神就足以让我心有余悸。

13岁时,青春期萌动,我长得又高又壮,也想摆酷,决定去打折店顺一条裤子,显摆一下自己,同时觉得自己身手敏捷,应该不成问题。这种掩耳盗铃的想法绝对愚蠢,我一心想着怎么样才能得手,把赃物藏在裤子里面溜走,就没有想过自己这种打扮的学生娃怎么会不引起店家的注意。

我刚迈出店门,店长就一把钳住了我的肩膀。我被抓了个正着,还夹着课本,人赃俱获。店长对我一顿数落,不仅如此,车上下来两个白人警察,把我直接带到警局。我如坐针毡,准备和家人通电话,接下来是妈妈焦虑不安地赶来接人,还有那个醉醺醺的继父一同赶到。可是当值班警员拨通电话,听到的是弗莱迪的声音,可这次好像情况有所不同。警察和弗莱迪说明情况,我被警局扣押,需要家人来接我回去,突然警察放声大笑,挂上电话,就把我关进了号子。

他说,弗莱迪拒绝来接我,原话是这么说的:“什么?让这杂种就烂死在局子里吧,狗娘养的。”

我嘟囔了几句,从书包里拿出本书来,认真读了起来,希望梅尔维尔的《大白鲸》和自己的全神贯注,能让我平静下来。

结果这又成了这些白人警察的笑柄。一个人问:“你小子还读这个,是不是觉得自己聪明绝顶啊,都这样了,还琢磨什么呢?”

另一个警察学着弗莱迪的腔调说:“让这杂种就烂死在局子里吧,狗娘养的。”

当妈妈和弗莱迪真的来接我的时候,大家一句话都没说,因为我的悔改之意已经昭然若揭,这种关押的经历和如此的反省于我都是从未有过。余光中,我看到弗莱迪脸上的一丝得意让我怒火中烧,险些忘了自己的处境。可是妈妈的失望瞬间让我回归了理智。

当然,我最想做的事情莫过于让妈妈脸上有光,因此这种让妈妈伤心的事情,也会让我一辈子心怀愧疚。

我希望自己演奏小号能让妈妈引以为豪,于是刻苦训练,在青年音乐会上我有所表现,在罗斯福中学乐队里也积极表演。一天晚上,看到我在练习小号,妈妈本来想让我去买东西,结果转念自己动身去了,而只是让我帮着照看一眼锅里的豆子就好。

我满心欢喜,不用出去跑腿,只需要待在家里练习我的表演曲目——席佛的《父亲颂歌》。我那专心致志的特长此时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彻底把锅里的豆子忘得一干二净。突然,一股刺鼻的焦糊味道弥漫在房间之中,我忙跑到厨房,豆子已经烧糊,不可救药。

我觉得还是继续练习,等回来之后,报告出现了问题,好像自己一直都在照看豆子,这可能让她消消气。听到她回来,我说:“妈妈,你看看吧,我觉得豆子可能烧糊了。”

只听锅盖咣当一声落在地上,走廊里都是回声,我心头一紧。妈妈每天挖空心思,给我们弄出这点食物实属不易,我却听任豆子烧糊都无动于衷。当时她一定想把我生吞活剥,但还是努力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缓缓走到客厅,站到我的屋门前,平静地说道:“克里斯,我和弗莱迪的大部分争吵都是因你而起,我要护着你,可你却连一锅豆子都看不好。”

她话语不多,却字字珠玑,每个字都生生敲在我的脑海之中。我知道自己是自私的,一心只想着自己,自己的演奏,这勿庸置疑。再有就是,她为了我可以不顾一切,甚至为了我,不惜激起弗莱迪的一腔怒火和怨气。难道我是他们争吵的主要原因?若真是如此,简直太不可思议。但这个念头立刻又激发了我对他的仇恨,那仇恨的火苗足以将这些豆子烧成焦炭。

妈妈说完这些,就转身离去。回到厨房,打开一罐番茄酱,加了些调味料,那锅烧焦的豆子又神奇地变成一顿美味的晚餐,端上了饭桌。

就我对妈妈的了解而言,她还是一团谜。仅仅有过几次,她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有所表露,但转瞬即逝。一天夜里,弗莱迪出门了,我做完作业,电视上正在播放贝蒂·戴维丝的片子,妈妈喜欢贝蒂,我都怀疑这可能是与这个演员和妈妈同名有关。妈妈可不这么想,她觉得自己是喜欢贝蒂的伤感和哲理,情感真挚和强烈。妈妈说:“她演得很入戏,没法不为她动容。”

还有什么能让妈妈开心的呢?估计就是能从事她心仪已久的教师职业。对她而言,就是教好我们兄妹几个,她就是我们的教授,我们的苏格拉底。看到我们终于能领悟她的意思,明白无法识文断字就只能做牛做马,一事无成。当我来到第七大道北街的公共图书馆,本想查一本书或是找个问题的答案,结果却在索引目录中流连忘返,一本接着一本,如饥似渴,在图书馆里泡上一天,没有比这更让妈妈开心的了。她也喜欢阅读,喜欢《读者文摘》,而且让我也欲罢不能。我们俩个通常是一字不落地看完一本,并且一起讨论问题。一次,我在图书馆找到一本《读者文摘》的旧刊,把其中一首诗抄下来,读给她听,我从未见过她那么开心。以前,我对诗歌的感觉一般,但那首诗是出自英国女诗人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笔下,其字里行间的乐感和真情让我动容。妈妈静静地听着,听到头几行的时候,她突然变得一动不动,她可以做到一动不动:让我怎样爱你?我来尽数告诉你。我可以爱你爱到地老天荒,爱到灵魂的深处……

 

我念到最后一句,“让我究竟怎样爱你”,我看到她眼中涌动着泪花。她告诉我喜欢这首诗,我的发现给她带来了快乐。

***

1968年对我而言异乎寻常,仿佛我的宇宙发生了一次大爆炸,让我的原子能得以爆炸式地释放开来,我身边更是发生了很多巨大的变化。这段时期对我意味着生命开始重现色彩,随着我的发现,我的世界不再只有黑与白。5年前,大人们对肯尼迪遇刺所做的反应,或多或少预示着作为少数族裔,当竞争失利将意味着什么。但当一年之后,我和几个同学乘车来到密尔沃基东区的一所白人学校时,我终于亲眼目睹了妈妈年轻时离家工作时的情景,除了门房是黑人,除了零星的几个黑人孩子,到处都是白人,这与贫民区形成鲜明对比,那里只有个别店主和警察是白人,而余下尽数都是黑人。仿佛我的肤色就注定了我的身份,注定要被鄙视、低人一等,甚至让人视而不见。更令人发指的是有四个小女孩在阿拉巴马州伯明翰被炸身亡,仅仅因为她们的肤色是黑色。

妈妈看到电视里的报道黯然落泪,这些孩子年龄与妹妹相差无几,却遭此厄运。同时,我意识到自己与黑人社会的血脉相连,我们确实亲如手足。随着有色人种所有新仇旧恨的接连爆发,我开始意识到自己与黑人社会间的这种密切联系,开始理解和关注在密尔沃基以外的世界。1965年,洛杉矶爆发华特暴动,同年,马丁·路德·金在阿拉巴马的塞尔玛举行民权游行,著名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尔科姆·艾克斯在哈莱姆区遇刺。次年,密尔沃基少数族裔和激进分子联合行动,在天主教詹姆士·格罗皮牧师的带领下,进行游行,我也走上街头,参加了游行队伍,同行的还有两个好友,一个是小号手加文,他与我同在学校乐队效力,再有就是肯,绰号祖鲁。祖鲁名如其人,他人长得绝对谈不上英俊潇洒,但是演技超凡,而且绝对可以在这方面有所作为。后来,他果真准备在电影界发展,甚至还说服我,说我也完全可以干这个行当。

我还真动了这门心思,一天早饭时,我边吃面包边说:“我毕业以后想当演员。”

妈妈耐心地点点头,委婉地问道:“克里斯,你去拿份报纸,看看上面有多少份工作是招聘演员的?”

但我还是不死心,我继续念叨着自己的身体条件不错,声音也好听,举手投足都是做演员的好坯子。

然后我就张口向妈妈要5块钱,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她眼睛盯着报纸,头都没抬,她没有让我下课后多做点零活,却冷冷地用她标志性的口吻说:“你怎么不先表演一下自己挣到5块钱的样子出来呢?”

怎么才能扮出挣到5块钱的样子?我终于明白了妈妈的意思。

我终于收回了心思,专心致志地又回到小号的演奏上来。而祖鲁绝对是个演艺天才。他可以一边昂首阔步,高歌《胜券在握》,俨然一幅领导者的姿态,同时他又不失时机地对白人女子的美腿动手动脚。当人家转身察看时,他却一本正经,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高歌前进。

加文和我非常纳闷,“要是他对黑人女子这么做,会怎么样呢?”,一路上,我们看到祖鲁如此这般,屡试不爽,加文发话了:“那她一定会转身抽他耳光。”

我小声应答:“没错,而且还会找他的妈妈告状。”


詹姆士·格罗皮牧师所在的圣博尼费斯天主教堂和崔普雷特附近的人头攒动形成鲜明对比,外面是示威游行,反对黑人、犹太人、天主教等的居住和###的种族隔离,牧师对我们盛情款待,多纳圈、三明治以及各式自制食品,应有尽有。参加这种活动能满足多种需求,当然受人欢迎。同时,还极大地提高了我的知名度,特别是在女孩子们面前,显得特别有身份。

平素里,我几乎每天都要面对弗莱迪对我自尊心的打击,同时周围人似乎对肤色浅的黑人更有好感。多少年来,我对史摩基·罗宾逊成为多少女孩子的梦中情人而耿耿于怀。身材修长、肤色浅咖、曲发碧眼、声音动听,对于我这样的人高马大、肤色黝黑的卷发男生来说,他简直就是我的“终结者”。时至今日,若是他走进屋来,我都会想和他痛痛快快地单打独斗一场,就是当时有自己心仪的姑娘不屑地说我是个丑八怪也在所不惜。

还好,会唱歌的不仅仅是史摩基一个,他确实在表演和创作上极具天赋,但这样的黑人还有很多,当灵歌之王詹姆斯·布朗大声宣称“我是黑人,我为我的肤色而骄傲”的时候,这对于我这样的黑小子而言简直是天籁之音。

不过,好景不长,不一会周围情景就乱糟糟令人发昏,忽然,一些非裔女子让我们眼前一亮,她们身着宽松上装,还缀满了珠子。我立刻兴致勃勃,当时我觉得自己应该算得上是美国最早的一批黑人嬉皮。她们这身打扮在密尔沃基一带并不多见,但我还是如法炮制,从善意救世军慈善机构弄了点上好的珠子回来,又搞了点二手的衣服,最棒的扎染牛仔裤,以及黑人爆炸头,再加上点那种“我为我的肤色而骄傲”的酷酷表情。这样的造型可以让史摩基·罗宾逊都自愧不如。

美国灵歌之王詹姆斯·布朗是我的偶像,当我和加文跑到圣博尼费斯教堂外面继续游行的时候,我们约法三章,决定让人们购物时认准黑褐标,这是詹姆斯力推的一个标志,旨在帮助美国老城区脱离贫困。这种标志就相当于一种返券,我们的计划似乎进行得不错,可是当我们来到白人区的A&P超市,在交款台前排队等待结账,我问收款员:“这里有黑褐标吗,没有的话,我们就不买了。这地方没法买东西的。”13岁的我,俨然是一幅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样子。

一眨眼的工夫,警察就蹦了出来,站在超市经理的身后,经理冷冷地盯着我们,“你们俩把东西都给我放回去,这事儿就算了,否则的话,都给我进局子。”他转身走开,我们两个乖乖地把东西放回货架,超市的工作人员笑得前仰后合。

不过,我们回教堂参加美国有色人种民权促进会###游行的路上,还是感觉得意洋洋,结果听到促进会密尔沃基分会被炸的消息,顿时我们觉得自己闯得祸有点大了。

1967年7月30日,就在底特律、纽华克、哈莱姆、华盛顿特区等地刚刚出现黑人抗暴之后,密尔沃基也出事了,据称在一家黑人酒吧中有人打架,结果警察暴力执法。我虽然也精神上支持这种事,但是很遗憾的是像沙伊店这样的地方也被洗劫一空。不过,我自己也冲到第三大道的打折中心,在这里被清空之前,希望也能捞点什么。可惜等我去的时候,已经没什么我能穿的东西,只得随便抓了几件这辈子都用不上的衣服了事。幸运的是,我后来没被抓进监狱,要知道有近两千人琅珰入狱,其中还有我的表哥泰瑞,他刚好在店里买鞋,就在准备去结账的时候,被抓了起来。这次暴乱确实性质严重,都惊动了国家警卫队,连续三天实施了宵禁,暴乱当夜,有100多人受伤,更有3人死于非命。


在那期间,越南也不太平,很多美国的穷人,年纪轻轻,无论肤色如何,都被送上战场,而且数量与日俱增。走的时候,年轻力壮,而回来的时候,或者只剩一堆尸骸,或者成为瘾君子,或者精神出现问题。拳王阿里早在没改名之前,还是叫卡休斯·克莱的时候,就曾一度是我的偶像,后来他打败了桑尼·里斯顿,一举成名。但阿里拒绝参军入伍,因为他认为:“我才不会和越共过不去,他们从来没叫我是什么‘黑鬼’,也没侮辱过我什么。”阿里从此在我心目中无比高大,甚至可以取代父亲的形象。

我很多思想的转型也是在这一时期,数千万美国民众,无论背景出身如何,都在经历了1968年4月4日那一夜之后,思想发生了转变。从户外的游行队伍中回到圣博尼费斯教堂之后,我和两个铁哥儿们加文和祖鲁饥肠辘辘地坐在会议室中,正当我们大嚼特嚼多纳圈、冷切肉、薯条的时候,有色人种民促会中一个西装革履的家伙气喘吁吁地跑了进来,“路德·金中弹了!”

接下来就是一片混乱,大家吵吵嚷嚷,都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有人打开收音机,有的看电视新闻,我们断断续续听到田纳西州孟斐斯清洁工罢工,路德·金前去支援,结果在入住的汽车旅馆的阳台遇刺。突然传来一个声音:“他死了,他们要了他的命。”

突然人群一片寂静,鸦雀无声,震惊之余,无法相信。顷刻间,一个生命就此消逝。接下来,是无比的悲痛和愤怒,充斥了整个房间,我也顿时受到感染,和大家一道涌上街头,把手里能够得到的东西,一通乱砸。到处是疯狂、愤怒和恐怖。仿佛那一夜骚乱积压下来的情绪顷刻间激增了无数倍,即便如此,从言辞激烈到白人区的天下大乱不久都销声匿迹了。

随着肯尼迪1968年的遇刺,不过几个月的光景,民权、反战、妇女解放、性解放,甚至在文化和音乐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很多陈旧观念土崩瓦解,人民的力量势不可挡。我们相信最终会战胜困难,人民会取得最终胜利,但是斗争的过程却要非常漫长,远比预想的要艰辛得多。

书本总是我力量的源泉,在接下来的几年中,我如饥似渴地阅读手边能找到的黑人的历史,妈妈从来不会阻挠我读书,只是我把拉普·布朗的《黑鬼去死》和埃尔德里奇·克利弗《冰上灵魂》这种书带回家的时候,她会稍稍提醒我注意一下。她也支持反战运动,甚至我们穿着印有标榜黑人身份和荣誉感的大背心,她都可以接受,上面印着什么“灵歌老大”、“黑人力量”、“胜利在于坚持”,甚至再出格一点她都可以,妈妈本人还穿着印有“灵歌大姐大”字样的大衫给我洗衣服。但原则是我不可以太过火或者出格,时不时她会警告我:“孩子,若想变成拉普·布朗第二,你就别来见我。”

有时,我读书并非自己过于激进,不过是出于了解的目的,想在了解之后再判断取舍,每当这时,她就会有点担心,“你才不会相信这些东西,对吧?”

当然,我会让她放宽心,自己不会相信这些,也不会变得动辄大打出手,用武力解决问题。

妈妈也知道有很多东西对我会产生影响,其中最大的就莫过于音乐。后来,我才意识到自己有多么幸运,居然和20世纪60年代这么多伟大的音乐巨擘经历了相同的时代,这些名字不胜枚举,詹姆斯·布朗、鲍勃·迪伦、披头士、滚石、马文盖、史提夫·汪达、诱惑乐队、吉米·亨德里克斯、斯莱·斯通,当然还有迈尔·戴维斯,一曲《即兴精酿》横扫20世纪60年代乐坛,时至今日,这首曲子仍是20世纪的经典名曲,其重要意义不亚于爵士乐本身。对于我而言,似乎是戴维斯把所有这些历史、政治、社会、种族、音乐等方面的东西一古脑地灌输给我,其中有夹杂着情绪的起伏、希望与失望、快乐和伤感、大喜和大悲,所有这些混合在一起,便是那个时代真实的情感记忆。


这种情感也仿佛音乐一般,在我的个人经历之中栩栩存在,我十几岁时,就是在酝酿这种音乐般的意境,有的是基于即往,有的是来自当下。在接下来的时日,由于青春期的到来,我对女孩子和性产生了异乎寻常的兴趣,欲罢不能。一连几年,一切和异性甚至阴性有关的东西都会让我兴致勃勃,趣味盎然。甚至,突然一阵风起,都会让我起生理反应。所有这些出现的都毫无征兆,让我措手不及。甚至坐公车,马达启动都会让我出现反应。当时我觉得自己身体的某个部位就要炸开一样,可那时候没有人告诉我这都属于正常。

但从另一角度而言,能了解自己潜在的力量也是件妙不可言的事情。就像一觉醒来,忽然天上掉下一辆名牌跑车一样。但作为未成年的孩子,体内涌动着的荷尔蒙,却无法做任何事情,这本身就像空有跑车,却没有驾照一样让人难堪。我还真有一两次“试驾”的机会,可是在到我有了自己真正的女朋友之前,事情都难遂人愿,每次尝试的结局不过是与在威利舅舅家时的经历无二,那次我为了引起隔壁女孩的注意,特意爬上了她窗下的一个牛奶纸箱上,结果磕破了膝盖。

最让我难堪的莫过于这种反应来的太不是时候,比如,一个小个子老奶奶付费给我,让我帮她清扫车道上的积雪,再帮她干点家里的零活,顺便让我把她从沙发上扶起身来,“来,克里斯,帮把手,等我站稳了再松手。”

“好的,没问题,”我应答着,小心翼翼地帮她从沙发上起身,可当我俯下身,帮这个颤巍巍的70岁老太太站稳的时候,我又起反应了。这简直比我和加文两个倾其所有,去27大街的绿洲剧场看恐怖片还要吓人一万倍。我知道这不过是人体部位的接触使然,我绝不是对这位老太太有什么非分之想,但我还是战战兢兢,辞掉了这份兼职差事。

所有这些苦衷,我以往只能找姐姐奥菲丽娅倾诉,可她和孩子德沙娜刚从家里搬出去住,这对我们兄妹几个都不是件易事。虽然我们同母异父,可是相处的就像一家人。她们就是我的亲姐妹,我是她们的亲兄弟,就这么简单。一方面,是妈妈一直这么教育我们,另一方面是我们团结一心,一致对付弗莱迪。以至于后来,金牡改随母姓——加德纳,不再随自己的生父弗莱迪的崔普雷特,觉得只有这样才能说明自己的身份和所属。

妹妹金牡和沙仑大概也和我一样,希望萨缪尔·梭特也能成为她们的父亲,弗莱迪并不因为她俩是自己的骨肉,而对她们客气几分。我见到姐姐奥菲丽娅就会没完没了地诉说想让弗莱迪永远不再使用暴力,甚至想要了他的命,为此就是蹲大狱都在所不惜。既然是弗莱迪让她搬出的家,(其实是逼她搬走的),那么她应该明白我说的意思。开始时,弗莱迪跟着她去赴约会,总是在关键的时候出现,让那男孩子难堪,对约会时的衣服指指点点,打嗝放屁、抓耳挠腮,极自己丢人现眼之能事,让奥菲丽娅无地自容,恨不得要钻到地缝里去。从此,无论谁带她出去都要被大骂一通,姐姐被连滚带爬踢出了家。

接着弗莱迪就开始在家里处处找茬。一次,当两人战争升级,弗莱迪称奥菲丽娅再要顶嘴就臭揍她,姐姐想走开,结果他挡在路上说:“要么我揍你,要么你就老老实实挨揍!二选一,你看着办!”

最后一次爆发是他开始往三个姐妹的卧室里面闯的一周之后,奥菲丽娅、金牡和沙仑三个人挤在一个大床上,小宝贝睡在婴儿床上。

一天夜里,奥菲丽娅听着他嗓门太大,担心会伤到孩子,就顺手抄起我做作业用的大号量角器,指着弗莱迪说:“你要是敢打我,我就要你的命。”

两天后,姐姐就和我的小外甥女搬走了,去和住在第八大街的表姐忆莲住在一起,那里离姐姐的生父萨缪尔只有两幢房子之隔。奥菲利娅从此可以天天见到自己的父亲,也认识了他的太太和孩子。每当需要帮助时,她就去找她的父亲,萨缪尔也每次都会慷慨解囊,只是会说这是他最后的200元钱。

每当我有机会去看望姐姐,都会对她吐露自己的秘密和心声,当然并不是毫无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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