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幸福来敲门(转载)
第二章 父爱的饥渴
“哥哥,哥哥,快醒醒!”3岁大的妹妹沙仑奶声奶气地喊,边喊还边扯着我的衣服。
我迷迷糊糊睁不开眼,努力想记起我这是在哪里。今天是万圣节,夜已经很深了。我躺在自己的小床上,这张床几乎占满了整间屋子。这间小屋在我们住的房子靠里的位置,在“大屋”的后面,而第八大道右街上的这座“大屋”是弗莱迪的姐姐贝希的财产。一想起这些,我就准备转身继续睡觉,想尽量多休息一会。虽然,睡觉有时也会做噩梦,但白天现实的生活还是让我更加恐惧。
从妈妈回来接我们团聚开始,我、奥菲利亚和母亲离开我们接受改造时生下的妹妹沙仑,我们几个就要直接面对继父弗莱迪了,生活的平静从此被打破,而且每况愈下。回想和阿奇舅舅缇缇舅母一起的那段日子简直是天堂般的幸福生活,而与之相比,在继父弗莱迪这里我们简直不堪忍受。妈妈付出她全部的爱,试图保护我们,并说可以让继父对我们好些,但实际效果却适得其反。
我本能地认为,得想办法让继父喜欢上我,但不管我怎么努力,他都会把我的希望摔得粉碎,而且拳脚相加。在舅舅那里,我们几乎从未挨过打,但继父打我们那就是家常便饭,而这通常根本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他喝得醉醺醺,四处撒酒疯时,我们就成了出气桶。
开始,我还以为如果自己学习成绩好,会讨得继父的欢心。在我六、七岁前后,学校几乎成了我的避难所,我拼命学习,在学校的氛围中找到慰籍。从幼年开始接触书本确实让我受益匪浅,加之母亲的不断鼓励,我很快就能读书认字了。我最喜欢的女老师布罗德里克太太进一步帮我增强了对书本的兴趣,她常常要我在同学面前朗读课文,而别的同学就没这么幸运。因为当时家里没有电视,所以阅读就显得愈发的重要,特别是妈妈喜欢在忙完一天繁重的家务活后,坐下来听我向她讲述当天具体学了些什么内容。
母亲还一直觉得自己有一天能接受学校教育,获得在威斯康星州的教学资质。那时,母亲把心思都放在照料四个孩子身上,姐姐奥菲利亚、我、妹妹沙仑还有刚出生的小妹金牡。妈妈任劳任怨,白天要去帮助有钱人(白人)打扫房间,晚上如饥似渴地听我讲述当天学的功课,或是和我一起看我带回家的故事画册。《红气球》这本书我百读不厌,坐在妈妈身边,给她看故事的插图,书里讲的是在一座魔法城市里,有个小男孩和他的红气球一起飞上了天,在屋顶探险的故事。妈妈的眼睛闪着美丽而宁静的光亮,仿佛她自己也飞上了云端,也是乘着红气球一起飞,飞得越来越远。我当时根本不知道故事发生的这座魔法城市就是巴黎,是在一个叫法国的地方。更想不到,后来我会不止一次的去过巴黎。
我在小学取得的成绩着实让妈妈感到自豪,但我若是还认为自己能靠成绩讨得继父的欢心,那就大错特错了。实际上继父弗莱迪大字不识一个,他一生孜孜不倦地独自高举反扫盲大旗,决心要把反对识字的斗争进行到底。继父当时已经三十出头,可是在密西西比他上到小学三年级就放弃了学业。打电话这种事还是很久以后他才学会的,当时他连这都不会。所有这些自然让他没有安全感,为试图掩饰这一点,他称所有能读会写的人都是“狗娘养的”。
当然,若是按照他的逻辑,这其中也应该包括妈妈、我和姐姐在内,或是任何学问比他多的人,因为他们很可能会占他的便宜。从仇视的目光中,其实不难看出他每天就生活在这些“狗娘养的”人们中间,他们似乎时刻都在惦记着要揩他的油水。这种情绪再与酒精相混合就产生了严重的偏执与妄想。
虽然我逐渐开始意识到这其中的玄机,但是在一段时间内,我还是努力表现出自己最好的一面,希望以此感化继父,能唤醒他身上哪怕是一丁点的父爱。但一天下午,这个希望也破灭了,因为家里来了位客人,萨缪尔·梭特先生,也就是姐姐奥菲丽娅的亲生父亲。
机缘巧合,梭特和继父居然成了好友,酒桌上的兄弟。这实在是匪夷所思,不仅是因为他们和妈妈都有过孩子,而且两人差距实在太大。每次梭特来家里的时候,整个屋子都会充满一种特别的温暖,他周身都散发着那种南方绅士的特有魅力。他衣着得体,吐字清晰,是个典型的高中教师,他不仅识文断字,而且口才极好,说起话来滔滔不绝,甚至会让人误以为他是个律师。虽然继父弗莱迪从来没说梭特也是狗娘养的,但他们俩实在是相差太远,因为继父总是习惯用武力解决问题。有时继父会端着枪在屋子里开道,挥舞着他的猎枪,大喊大叫:“让这些该死的东西给老子滚出去!”有时他会一手拿着半瓶威士忌,一手拿着点着的宝马烟,大声咆哮,手里还比比划划,在屋里横冲直撞。
老泰勒威士忌是弗莱迪的最爱,不过他也喝老祖父威士忌、老乌鸦威士忌或是顺手抄起的半品脱威士忌也完全可以。和那些讲究的黑人不同,他自己没有专用的威士忌小酒壶。他总穿一身工作服,牛仔布或卡其布,羊毛衬衫,穿件体恤衫当内衣,再加一双工作鞋,还有就是寸步不离身的小酒瓶子。就这样他居然能在艾欧史密斯公司一直干到退休,养老金什么的一分不少,这对我而言又是个不解之谜。的确,他是个尽职尽责的钢铁工人,但是喝起酒来,他更是尽力又尽心。
下午当梭特来的时候,奥菲丽娅和我跑上去迎他,很快继父弗莱迪也进了客厅。梭特每次来都会带点小东西,通常是给自己亲生的女儿两美元,给我一美元,因为他把我也看作是他的养子。今天也毫不例外,梭特先是抱了抱姐姐,亲亲她的脸颊,把两美元放在她手心,然后姐姐挥挥手,蹦蹦跳跳地跑开了,“爸爸,再见!”然后就该轮到我了。
梭特看着我张开的手心,倒也没让我久等,先是夸我学校功课不错,然后就给了我张崭新的一美元钞票。我心里乐开了花,周身洋溢着幸福的感觉,忍不住问了一句:“你不就是我的爸爸吗?”
“对呀,”梭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我就是你爸爸,来,拿着……”接着又掏出一美元递给我说:“儿子,去把钱存到你的银行户头上吧。”
我乐得合不拢嘴,虽然我没有银行户头,但是突然多出的一美元,加上奥菲丽娅的爸爸同意做我的爸爸,让我兴奋不已,我正要转身,却听到继父弗莱迪狮子般的怒吼从天而降:“好啊,我不是你这兔崽子的爹,给我滚得远远的!”
也就在那一刻,我瞟了身后的梭特一眼,看到他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弗莱迪,也许梭特心里想的和我不谋而合,就是弗莱迪说这些毫无道理,首先,我是在和梭特说话,其次,他的话实在过于伤人、过于蛮横无理。弗莱迪其实已无数次地重复过他的这些观点,此外还毫不留情地刻薄挖苦我的大耳朵。
即便我就站在一旁,人们问起我是谁的时候,他也会咆哮道:“鬼才知道这个大耳朵狗娘养的东西是谁的。”
然后他仿佛毫不在意似,转过身来咧着嘴看着我,仿佛把我踩在他的脚下,碾碎我的自尊心,就能给他带来极大快感。受到这种侮辱,我即便是黑皮肤,此时也感觉脸已经窘得红到耳根。
还有一次,我在洗手间,听到外面有人找我,接着传来弗莱迪的咆哮:“我怎么知道这个大耳朵狗娘养的东西在哪儿。”他在人前这么说我已经让我忍无可忍,特别是看到我极力掩饰这话给我七岁的幼小心灵所带来的极度痛楚,他相当满足,但听到他在不知道我在附近的情况下,还这么说,我几乎痛不欲生。我站在浴室的镜子前仔细端详自己的耳朵,想看看到底我的耳朵有多大,结果发现确实不小,这使得他的话显得愈发刺耳,即便是我长大后,这种感觉还让我心有余悸。
除了弗莱迪的恶言恶语不说,学校和邻居的孩子们也戏称我为小飞象“邓波”,就是迪士尼卡通片里的那只小飞象。所有这些仿佛悬在我头上的利剑,时刻准备把我的自尊自信劈个粉碎,加上没有个名正言顺的父亲,对我而言这更是雪上加霜的事情。别人都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姐姐奥菲丽娅知道梭特是她的父亲,弗莱迪是沙仑和金牡的父亲。再说,我那些朋友个个都有自己的父亲。那天下午,当梭特给我一块钱的时候,在我敏感的幼小心灵深处,已经清楚地意识到,我从继父那里是得不到丝毫温暖和善意的。现在的问题是,我该怎么办。
我已经制定了长远的打算,我暗下决心,等我长大后,有了自己的儿子,一定要让他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而且我永远不会弃他而去,丢下他不管。但我一时间还想不出什么好的短期计划,怎么才能把“没爹的孩子”、“大耳朵狗娘养的东西”身上这种无形的标签拽下来,它不仅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也在无情地撕扯着我的自尊,让我坠入一种深刻的恐惧和无尽的黑暗之中,无法自拔。
这种恐惧来自继父弗莱迪在家的所作所为,来自他可能会愈发的变本加厉。我害怕自己一回家发现妈妈已经性命不保,担心姐姐妹妹以及自己都随时可能一命呜呼。担心继父弗莱迪再喝得烂醉,回家把睡梦中的我们打醒,用枪口对着我们,“狗娘养的,都给我滚出去!”他不止一次声称要把我们全都干掉,现在妈妈每天都是穿着鞋睡在客厅的长椅上,就是为了一旦有意外,可以最快速度抱上孩子,拽上我们去逃命。我还怕下次他再对身边的妈妈动粗,要是妈妈躲闪不及怎么办,而我在一旁束手无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要是他对姐姐奥菲丽娅大打出手,那我也根本没有任何办法,或者干脆就是对我拳脚相加,而我也只能就这么忍着,我到底该怎么办,警察来了帮不上忙又会怎样,因为以前他们来了也根本无济于事,或最多是把继父带走,等他酒醒了再放回来,仅此而已。
我该做什么?究竟该怎么做?这个问题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就连在学校也会时不时受到这个问题的困扰,我为此寝食难安,坐卧不宁,甚至让我想起那些在福利院做过的噩梦,那是因为大家都以为街上住的那个老太太是个巫婆,小时候最恐怖的时候也就莫过于此。有些梦实在可怕,吓得我醒都醒不过来,在梦里我觉得若能碰倒床头灯之类的东西,屋里的人听到后会来救我,离开梦中的是非之地。
“哥哥”,我在半梦半醒间,又听到小妹沙仑的声音。
我睁开眼睛,坐起身来,回想了一下都发生了些什么事。睡前,除了万圣节的“不给糖就捣蛋”游戏,家里什么事都没发生,之后,姐姐奥菲丽娅去参加了派对,看来她到现在还没回来。今天晚上后屋相当的安静,这里是我们从贝希姑姑那租来的,她自己做生意,而且在我们亲友当中只有她有房产,这房子的地下室就是她的美容沙龙——贝希美发屋。
沙仑带着哭腔,拽着我的袖子,说:“妈妈在地上。”
不知道到底出了什么事,我把被子扔到一边,抓起睡袍,匆匆跑去厅房,来到前屋。妈妈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全无知觉,有个木板嵌在脑后,她身下和四周流了一滩血。看到妈妈不省人事,沙仑的哭声越来越高,“醒醒,醒醒!”她尖声喊着,“妈妈醒醒。”
我惊得目瞪口呆,慢慢才缓过神来,我的第一反应就学着警察做犯罪现场分析,判断到底出了什么事。
首先我注意到,当继父用木板袭击妈妈时,她是想逃出去家门的,木板直接打到她的后脑勺上,用力太大导致木头直接打进皮肉之中,不只她身下有一滩血,血渍溅得到处都是。
接下来,让我惊恐万分的是妈妈是不是还活着,是不是危在旦夕。一旁的保姆贝比(她主要负责照看妹妹)正在忙着打电话叫救护车,想到医护人员已经朝这里赶来,我才稍稍松了口气,转身安慰沙仑。
血渍、恐惧、妹妹在抽泣,贝比一直在念叨,只要到了医院妈妈就没事了,屋里到处是血渍,我努力想从这一切中理出个头绪来。“我该做点什么”,这个问题一下子跳了出来,答案是收拾厨灶!我总得让自己手里忙些什么事情,做什么都行。我需要让自己做点事,所以我飞快地跑到厨房,开始擦洗家里的老式厨灶,这厨灶似乎从清教徒时期起就开始用了,但已经满是煤烟。拿了块抹布、肥皂还有水,我开始全力清洗这个大家伙,同时我不停地祈祷,祈祷的内容五花八门什么都有,比如:“主啊,别让妈妈死”,然后还有“主啊,别让人们进来,看到这里这么乱糟糟的”。
一想到那些白人医护人员还有警察看到屋子里到处是血,再有这个脏兮兮的炉灶,实在是太难为情了。所以我要把这里收拾干净,让人觉得住在这的这家人是很讲究的,不是邋邋遢遢的。继父是个例外,他又一次让家里的女人受皮肉之苦,还流了血。
救护车到了,救护人员马上进屋来,和保姆贝比和贝希了解了情况,当然没人顾及我,取下妈妈头上的木板,把她抬上担架,上了救护车,急驰而去。
即便在这时,我还在努力收拾着,要想从混乱中找出条理来,这是我能想出的唯一法子。那天夜里,我的世界一下子变得那么小,我把自己完全封闭起来,让自己的情感冰封雪藏,也只有这样我才能熬过来。
我所有这些努力没能帮上妈妈什么忙,倒是多亏她自己的头骨结实才让她捡回一条命来。第二天,她满头绷带,颤颤巍巍,但神志还算清楚,说绝对不许继父再回到这个家来。她能如此痛下这种决心我还是头一次听到,她对我们大家,郑重发誓:“他再也不可以回到这里了。”
接下来的整整一周,我们都没见到继父的影子,正当我刚要舒一口气时,他却回来了。这种反复我并不陌生。从我记事起,就是这样了。每次他回来都会信誓旦旦,痛定思痛、痛改前非。但是他的反复无常我们早已见怪不怪。谁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又会故伎重演,但是大家知道这是迟早的事,这种周而复始,没完没了。
我搞不清为什么妈妈每次都会心软,我也没问过。基于同样的理由,我知道每当我们想逃离这里时,往往会使我们处于更加危险的境地。
虽然短时期内,对于现状,我无计可施。但我进一步丰富了自己的长期计划。不但以后我的孩子要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而且我也绝不会成为继父那样的人,不会威胁、恐吓、伤害女人和孩子,更不会使用暴力。我也绝对不会过度饮酒,让自己行为失控。这个计划不断地发展完善,仿佛弗莱迪是在给我上了一课,教会我怎样成长,怎样不去变成像他那样的人。而在当时我对他有的只是仇恨,那种渗透在我的血液里和骨子里的仇恨。
些许报复的小火苗在悄悄燃烧,对于一直困扰我的无能为力而言,这似乎是一剂解药。我就做点小小的尝试,看看自己到底能把继父怎么样。比如,我知道他自己不认字,因此感觉受到所有识文断字人的威胁,从这里我想出了点门道。
有时,我故意大声朗读,其实没什么理由,就是想让他知道:也许我耳朵确实比别人大,但我会读书,而且还成绩优异,你可以对我们大打出手,但你就是不认字。有时候,我还更过分,捧着书,故意问妈妈,声音大到继父肯定能听得到,“这是什么啊?”或是换个说法:“这个字该怎么写呢?”有时我甚至就干脆问他本人,某个字该怎么写。
妈妈总是温柔地看着我,用她会说话的眼睛告诉我:儿子,答案你自己清楚的啊。这是我俩的秘密,知道他也奈何不了我们,所以她就大着嗓门回答:“我不会,不知道。”然后我们两个相视一笑,开心之极。
最后,就是发生木板事件的同一年冬天,深夜,妈妈和我以及其他孩子一道准备真正意义上的反抗了。弗莱迪用皮带抽打妈妈,这已经不知是多少次了,然后他扬长而去,到附近的酒馆喝个烂醉。妈妈从地上爬起来,用冰块敷在自己红肿的脸上,寻求我们的帮助。
“我们必须离开这里”,她没再多说什么,姐姐奥菲丽娅和我就开始收拾行李,把衣服和杂物收在袋子里,没等她发话,就很快干完,因为大家都知道此时此刻时间就是一切。我们没再和什么亲戚住在一起,母亲在第六街租了个住处,离第八大道右街的后屋只有两个街区的距离,我们把所有的家当都堆在一个购物车上,四个人站成一排就准备上路了。这时,我看到她神色慌乱,在口袋和钱包中翻来找去。抬头看着二楼的房门,她悲伤地摇了摇头:“钥匙……我没有钥匙。”说完,她整个人几乎都要垮了。
仔细看了看建筑的构造,我指着一个杆子说,我可以爬上去,跳到走廊上,爬进窗子,从里面把门打开。我当时瘦瘦小小的,爬树对我而言不在话下。我不仅相信自己一定能做得到,更重要的是此举绝非寻常,这扇门是要通往新的生活,从此我们就不再受弗莱迪的骚扰。现在我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要做些实实在在的事情,此时的我要和弗莱迪开战。我别无选择,只能赢。就按我说的,我逐步实施着自己的计划,顺着杆子爬上屋顶,从屋顶跳到走廊,幸好,窗户正好开着,我就势溜了进去,从里面把门打开,我飞奔到楼下,母亲的脸上满是自豪与欣慰,这对我来说比什么都重要。我们当晚就安顿下来,我从未感受过如此的心满意足。
接下来的几天,母亲看到我忧心忡忡,知道我是担心弗莱迪会再找上门来,把我们再次控制在他的魔爪之下。
“他不会来的,”母亲安慰我说,“他再也不会来打扰我们了。”
一天晚上,我正在新家的客厅,听到有个男人大嗓门的说话声,似乎在威胁着什么,好像是在说钱或是房租的事情。但那人不是弗莱迪,而是个我以前从没见过的白人。那家伙穿着厚厚的冬衣,说话毫不客气,母亲在一旁吓得瑟瑟发抖。
几乎条件反射一般,我冲进厨房,拿了把切肉刀就转身回来,用刀指着那个白人,怒吼道:“不许你这么和妈妈说话。”
母亲瞅了我一眼,让我注意措辞和语气,要礼貌些。
我们对视一下,我用眼神示意自己会听妈妈的话。我转身面对那个男人,手里依旧拎着刀,又说了一遍,但是口气缓和了些:“先生,请不要这么和我妈妈说话。”
他转身走了,屋里只留下我和妈妈。不过遗憾的是,这不是最后一次别人用这种趾高气扬、居高临下的语气对妈妈、对我以及姐姐妹妹发号施令。在以后的日子里,当那些白人或有钱人这么和我说话时,我一直都在咬牙克制着自己反击的冲动。
需要我们马上面对的事情就是弗莱迪又回来了。他周而复始的性格反复又要开始了。每经历这么一次反复,我对他的仇恨则会再添几分。刚刚一个多星期,我们又要收拾行李,回到那间后屋,而太平的日子弗莱迪最多能坚持个把星期。失望和不解啃噬着我的心。因为我当时不知道,妈妈曾经入狱,她最怕弗莱迪会再把她弄到监狱里去。再往后,我才完全明白,妈妈经济上无法独立,更无法养活四个孩子,所以就根本谈不上能逃脱得了,但在当时我能理解的是妈妈确实有难处,她进退维谷。
我现在当务之急是必须马上想出应对之策。一个周日的下午,我突然有了个主意。当时我正看着弗莱迪在吃妈妈做的饭菜,是美味至极的炖猪颈骨。看弗莱迪进食就像城里的小孩看肥猪在猪食盆狼吞虎咽一般,我的内心总是充满了厌恶。但这次不一样,看着他敲骨吸髓,吧嗒着嘴,在餐桌上磕打着骨头,我对他的厌恶已经达到了极点。弗莱迪根本不知羞耻,因为他自己不仅吃相猪样十足,而且打嗝、放屁、打喷嚏从不掩饰,样样精通。就是这样一个粗鄙男人,不仅长相,甚至暴烈的性情和极强的攻击性和拳王桑尼·里斯顿颇有相似,而且天天叼着宝马烟,再加上嗜酒如命,还有威士忌不离手,此外还动辄就举枪对准自己的家人。他从不放过任何机会去嘲笑、侮辱、斥责、辱骂我们,特别是我,丝毫不会顾及别人对他的看法,这样一个人身上怎么会有人性可言。是因为我是家里除他以外唯一的男性?还是因为我能读书认字,抑或我是妈妈唯一的儿子?要么这其中有着很多只有他自己才知道的隐情?就不得而知了。
不知要过多久我才能真正找出这些问题的答案。但最终,我还是先明确了自己的短期行动计划究竟该如何实施。在那个周日的下午,看他啃着肉骨头时,突然一个闪念划过我的脑畔,那时的我应该不再是个不喑世事的8岁男孩。我心中暗想:我一定要宰了这个狗娘养的。
与潜伏在家中的危险形成对比,密尔沃基城市的北部充满了我那些幸福时光里的欢乐和情趣,在那里我度过了自己相对安全和正常的孩提时光。安全感从某种程度上是了解自己脚下这片土地和它的边界,这里最北到东西走向的W.卡皮托尔大街,再往北住的就是那些处于上升通道的中产阶级有色人种,那些孩子们的父亲都是职业人士:医生、律师、教师、保险公司职员、政府职员,等等,他们与城市南部的白人富人区仅一桥之隔,但由于种族隔离的不成文法律,这座桥无法逾越。住在城市北部中心地带的就是我们这些低收入人群,但各个勤勤恳恳、老实巴交,大多是钢铁工人和汽车工人,这些人几乎永无出头之日。(当然,我们在内心深处无不盼望着有朝一日也能过上街那边那样的富足生活,但表面上对那些眼睛长在头顶上的傲慢家伙还是表现出不屑一顾。)南北走向的第三大道是个主要的商业区,街两侧商铺林立,其中不乏高档商厦,如金贝尔百货、波士顿店、布瑞尔商店,等等,在第三大道北街上还有我最常光顾的价廉物美的折扣店。
离我们住的第八大道右街不远,就是第九大道万利捷大街的路口,我就在那附近的里氏大道小学读书,凑巧的是美国著名的脱口秀主持人奥普拉·温费莉的妹妹帕特也曾就读于那里,她俩也一度在威斯康星州生活。小学对面就是著名的沙伊犹太商店,店主是个高个子的秃顶犹太人,是在我们这一带屈指可数的几个白人之一,不过后来我才知道犹太人肤色虽白,但与白人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相比还是有区别的。店主他人很不错,还让我们这些老主顾时不时地从他那里赊点东西。他雇了两个不错的黑人伙计帮他打理生意,后来两个伙计还从他手里把店面买了下来。这两个伙计亨利和他的儿子(绰号斗牛犬,他和斗牛犬还真有几分神似)都颇有人缘,也都热情好客。
沙伊的厨艺相当不错,他自制自销的美味不胜可数,其中有我这辈子吃过的最棒的香肠,其中还有很多口味可供选择。每当妈妈喊:“克里斯……”我就知道这是让我跑腿帮她去沙伊店买东西,要么是一罐加里特糖浆,这是她最喜欢作为蘸料的糖浆,或是一种流行的日日香嚼烟,要么是些稀奇古怪的个人用品,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比如高结丝之类,可不管我是多么想让妈妈高兴,结果总是出些差错,特别是她说:“克里斯,去沙伊店帮妈妈买双紫棕色的长袜。”我可能就会拿错了颜色。最后,她只好把要买的东西写成纸条,而不再口头告诉我要买这买那了。
从沙伊店往北两个街区就是第九大道克拉克大街,这一带最出名的就是“黑人店”,倒不是有什么歧视,只是这里的店主都是黑人,而其他地方的则多为白人。只要我兜里有点钱,就愿意去那条街上,买上一美元的糖果,或是一两包奶酪玉米花。
在我7岁以前,最大的问题就是怎么能让自己的兜里有点钱。可是比我大的孩子甚至所有的大人都在为同样的问题犯愁。但每个人都在想法子,用自己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我的堂兄泰瑞,也就是贝希13岁的儿子,是个孩子王。我也曾跟他们这帮孩子玩过几次,是他们给了我些做生意的基本概念,当然那是20世纪60年代贫民区的做生意方式。
当密尔沃基开始修建43号州际公路路段时,机会来了,这段路正好经过我家,也就是第七大道和第八大道中间的区域。由于第七大道所有的商家店铺和居民都必须搬走,为拆迁做准备。泰瑞和他的伙伴们就琢磨着要收废品挣钱了。
我也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虽然不大清楚,收废品能怎么挣钱,我还是尽力的帮些忙,帮那些大孩子们在废墟中刨来刨去,想找些废品,比如夹具、铅块、铜线、窗户配件、旧衣服、破布头之类,甚至连废纸也不放过。泰瑞讲这不算是偷,因为我们是帮市里清理这些废弃的房屋。大家还得把这些废品用车子推走,我们先是把购物车分门别类码满废品,然后把车一直推到密尔沃基的城东区,也就是河流与湖泊交接的地方。这里有个犹太废品商凯茨先生,他要把废品过秤后再付我们钱。
为了多挣点钱,我们还想过一些花招,但都被凯茨先生一一识破,因为是这行当是他一手干起来的,自然什么门道都非常清楚。我们的把戏包括让废品增重,比如上秤前把破布浇湿,再把它塞到废品堆最下面的牛奶桶里之类。
凯茨先生一眼就能识破这些鬼把戏。当他感觉废品有些太重,就能立即猜到是怎么回事。他马上就大声叫骂,然后就在废品中翻找加湿的破布。我们这招根本没法蒙混过关。不管怎样,和凯茨先生做生意还是让我们的废品卖了不错的价格,也就是泰瑞和他的伙伴们挣了不少的钱。给我的远比他们自己拿到的要少得多,但也有5到10美元的收入。即便如此,我也高兴得不得了,因为不用再向妈妈要钱,就可以买些自己喜欢的小玩意,比如看看电影、买点糖果之类。此外,这种经历还教会我了最基本的市场供求规律。所谓需求就是别人会从凯茨先生那里买走废品,而这些废品正是我们提供的。这生意是光明磊落的。
泰瑞忙活的另一些事情就不那么光明正大了。有时他会跑到我家后院,怀里还揣着几包香烟,然后附近的孩子们,包括我在内,就都会纷纷跑到后院一起分掉这些香烟。据他说这些烟是从卡车上掉下来的,或是怎样怎样,这种故事的可信度实在有待商榷。实际上,这些都是泰瑞从当地的饭馆那里偷出来的,但此事和我无关。叼上烟卷显得我们很酷,很有派头。再说,我们也从未被抓住过。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实际上,我们可以随处乱跑,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是因为朋友们的家长都在一旁留意着我们的表现呢。在我们去看保尔兄弟阿瑟和威力的时候,这一点就表现得越发明显了。跟着这帮朋友,我们开始把大量时间花在橄榄球上,等我长高长壮些后,我就开始打四分卫的位置。我们玩的比赛大多都是传球、奔跑、评分这类,最后有很多触底得分的机会,最终得分可以高达114比98的样子,简直像篮球赛一般。保尔兄弟是不可多得的阻卫,多少业余队都想要他们,他们完全有可能成为大球星,他俩不但人非常好,个人素质也相当不错,十多岁的时候就是职业橄榄球内锋的身材了。我去他们家最早是在一个特别酷热的夏天,我到他家的时候,看到门上的纱窗都拿掉了,只剩了一个门框子,其实我就是直接迈过门框进他们家的。
立刻,兄弟俩的妈妈保尔太太就出现了,她冲我摆摆手说:“孩子,不能这么进来,你得退出去从门进来,太没样子了!”
我愣了片刻,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明明纱窗已经拿掉了啊,所以门是开着的,不对么?
可保尔太太不这么看,看我没动地方,她又加了一句:“你家里不是这么教育你的吧!我可认识你妈妈。出去,从门走进来,懂事点。转身出去,从门进来,听见了么?”
保尔太太是个大块头,比妈妈稍微年长一些,她说的很清楚了,这里是她家,她说了算。
我还是没说话,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该怎么退出去,重新走进一扇原本打开的门。是和自己进门一样再退身出去?还是先把门框推开再走出去?她双手叉腰,两眼盯着我,我还是先推开了门框,从屋子里退了出去,又把门框关上了。
接着她说道:“进来吧。”
看到我重新进来,保尔太太高兴地说:“克里斯,你好啊?”
倒不是各家各户都这么严格要求规矩和礼仪,但是街坊四邻都有对管教孩子的不成文规定。当时对于很多家庭而言,娇惯放纵和严加管教是分得很清楚的,必要的时候棍棒肯定必不可少。因为家长们彼此都认识,若是谁家的孩子太过分,别人家的大人用鞭子教训孩子一顿也并不为过。然后他们还要告诉孩子的母亲,结果回家后还有一顿惩罚等着他。接着孩子还得等着老爸回来,等着又一顿的收拾,这顿打可比别人打得更狠、更凶。
我家的情况稍有不同。弗莱迪动辄就对我们拳打脚踢,这已成为我们的家常便饭,不管我们做错与否,都是如此,所以妈妈根本不会动我们一个指头。她就像老师一样,耐心地给我们讲道理,让我们真正能从中有所收获。而且,她用词也恰到好处,声音的高低、眼神的严厉,足以让我们知错改错。
但也偶有例外情况发生,一次,我从一家卖奶酪爆米花的黑人店里顺手牵羊,拿了一袋爆米花。店主人是个黑人老大妈,那天我正准备混在其他小孩子中间溜出去的时候,她一把抓住我的衣领,她不仅知道我妈妈是谁,而且还知道她在哪里上班。就因为我想拿一袋爆米花解馋,结果警察和妈妈都被惊动了。妈妈来把我从店里领走,带我回家后,把我一顿狠抽,让我牢牢记住这个教训,不可再犯。
而且极富创意的是,妈妈找来老式的电话缆线缠在一起,每抽打我一次,电话铃就响一声。那次打得实在是太狠了,我被打的皮开肉绽的同时,都有些怀疑她是不是想要了我的命。在那以后的好几个星期之内,我都心有余悸,甚至听到电话铃一响,就不由得哆嗦一下。这也是她最后一次对我动手,当然也让我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没有动过偷东西的心思,直到我十多岁以后。
也许妈妈发怒也有泰瑞表哥的原因,虽然我喜欢和表哥他们一起玩,但妈妈不希望我步表哥的后尘。因为我们都觉得泰瑞表哥这么下去会出事的,甚至有朝一日会落到无法收拾的田地。
“克里斯,”泰瑞总是在后院喊我,让我去大屋玩。一天早上又是如此,他领着一群小孩,他的几个妹妹和我,把楼梯彻底变成了迪士尼乐园。开始是大家比赛谁模仿的电影角色更有意思,我开始选的是《七侠荡寇志》里面那个克里斯,是光头偶像尤伯连纳扮演的,他实在是太酷了。虽然我的名字也叫克里斯,但是开始选角色的那几个大孩子,还是没让我演这个角色。电影和书籍一样,对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让我有机会接触和了解另外的世界。比如我小时候最喜欢看的《绿野仙踪》就整个影响了我对生活的看法。一天我甚至考虑去故事的发生地点堪萨斯居住和生活,因为那里除了偶尔有点龙卷风之外,没什么不好的。
同时,在泰瑞的教唆下,我玩得很是开心。趁大人不在家的时候,我们藏在硬纸箱子里,顺楼梯滑下去,撞在楼梯下面用沙发垫堆出的缓冲物上,等我们玩累了之后,泰瑞又说:“克里斯,我们打枕头仗好不好,男孩女孩对攻。”
“好啊”,我举双手赞成,我和泰瑞一组,两个妹妹和三个堂姐分为一组,我们就开始了。
没多久,枕头仗就出事了,主要是因为泰瑞在自己的枕套上拴了一大块铅块,接下来,他就把妹妹忆莲伤着了,铅枕头把忆莲的头打破了,然后是尖叫、哭声、并且鲜血直流。
有个大点的女孩子跑去找保罗·克劳福德,其他人都散开了。保罗是泰瑞的父亲,但人们都习惯称呼他全名。虽然,他没和贝希结婚,但他常来大屋,他是个木匠、装修工人,能四处挣点小钱。住户有事尽可以找他,而且,也总是拿着一口袋一口袋的土豆过来,这样我们虽然手头不宽裕,但是却不至于饿死。
保罗确实很有做父亲的样子,虽然他是别人的父亲,我甚至希望自己能是他的儿子。他很有型,长得很结实,有那种体力工作型的派头,每天都斜挎着他那满当当的工具腰带,下嘴唇上也总是叼着没点着的雪茄。也只有在儿子泰瑞把妹妹的头弄伤的那天,我才见到他把雪茄点燃。
把忆莲包扎好送到急诊室后,保罗把我们都叫到大屋的客厅,家居都推到一侧了。那场景和我若干年后看的电影《荒野浪子》出奇的相似。保罗慢慢地摘下他的工具腰带,在地上踱步,看着我们的眼睛,等着我们谁先承认错误。大家都说不是自己的错,包括泰瑞也是这么说。
“好吧,”保罗开口了,我们一个个胆战心惊,“总得有人告诉我是怎么回事。”然后他就把皮带解下来,戏剧性地停顿了一下,点着了雪茄。
这点雪茄的动作和《荒野浪子》的主演克林特·伊斯特伍德如出一辙,只是在电影里,克林特戴了顶牛仔帽,而保罗戴的是工作帽。克林特拎着枪,而保罗拿着的是皮带,那根皮带在他手里仿佛是条怒不可遏随时准备出击的毒蛇。虽然他主要揍的是泰瑞,但我们也没有幸免,因为他要我们都长点记性。
这也就是我们室内贫民区迪士尼、香烟和枕头仗的大结局。
后来,等到天气风和日丽的时候,我们琢磨着看能不能找点不大会捅出娄子的事情来,所以觉得在院子里给自己盖一个小木屋,后院有的是没用的木板。
但没想到的是,却惹着了弗莱迪,他本来打算睡觉的,“烦死了,别他妈给我吵了,”泰瑞在外面叮叮咚咚,我在小屋里敲敲打打,我们根本就没听见。然后,我忽然发现泰瑞不敲了,小木屋四分五裂,然后听到嗖嗖的风声,一抬头,看到弗莱迪手持着长把的斧头,斧头刃在阳光下闪着寒光。
我所知道的就是我人还在里面,弗莱迪就抡着斧头把小屋给劈了,根本不顾我的死活,而且,有一块劈开的木头就扎进我的小腿,血流成河,我尖声大叫,血滴在搭屋子的木头上到处都是,即便这样,弗莱迪也根本不为所动,仿佛他就是把大电锯,要生生把我们的这个发出噪音的小木屋连同我一起消灭殆尽。
一边是弗莱迪的斧头虎虎生风,一边是我尖声呼救、鲜血四溅、木片横飞,这时传来妈妈迫切的声音,她在冲着弗莱迪大喊:“住手、住手。”
弗莱迪咕噜了一声,手中的大斧停顿了片刻,还在为自己的行为辩护着:“我告诉过他别弄出那该死的声音。”
妈妈不再理睬弗莱迪歇斯底里的破坏活动,安慰着我,清理着腿伤,又缠上了绷带。本来伤口快要结疤,我却性急地把硬皮掀起,结果伤口很快感染化脓,妈妈又给我换了条绷带,结果有一天,她忙着干活的时候,绷带掉了。
我认真清洗了伤口,想找块大点的绷带盖上伤口,结果从沙伊店的商品口袋里找到一个又大、又柔软的清洁白绷带,我仔细地把绷带敷在伤口上,系在腿上。我对自己的包扎手艺相当满意,决定到附近走走,炫耀一下自己的超酷绷带。
结果在街上我碰到了表哥泰瑞,我挺胸抬头,骄傲非常,结果却看到他一脸惊愕,上上下下不停地打量着我。
“你腿上那是什么东西?”他问道。还没等我回答,他接着说,“没事你带个高洁丝干什么,你疯了么?”
我一头雾水,搞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这么恼火。
泰瑞用手指戳着我:“别让我再抓到你带着女人的高洁丝到处乱跑!拿下来!现在就拿下来!别再让我看到你带着这东西,听到没有!”
虽然斧子的砍伤留下了永远的疤痕,但是后来当我知道高洁丝为什么决不能用来当绷带之后,我花了不少时间才从那种羞愧和自责中走了出来。
这只是让我对弗莱迪的仇恨又多了一分,愈发希望他能从我们的生活中彻底消失。但一想到要除掉他,那种感觉就像是让几个毫无经验的年轻骑士去杀死一头刀枪不入的喷火恶龙,任务的艰巨和难度可想而知。
我该怎么办呢?用枪么?这事情一想起来就分外可怕。对弗莱迪而言,他从小就是看着大人靠打猎和捕鱼为生,舞蹈弄枪他早已习以为常,这辈子都不会对枪支感到陌生和恐惧。甚至和酗酒一样,玩枪也让他上瘾,仿佛当事情一不如他的意,就只知道拿枪来摆平。只有这样,他内心的愤怒才能平息,这远比不痛不痒地踢别人几脚来的过瘾。
在我8岁的时候,荷枪实弹的枪械给我带来的感觉只有灰心丧气。几年前,我和一个朋友在雷鸟酒店外面的巷子里玩耍,在一个废弃的炉子里找到一枚口径的手枪。不知这东西是真是假,我们决定拿个什么人试试——现在回想起来都有些后怕。多亏我们打偏了,否则我们瞄准的那姑娘就完了。当弗莱迪接到告状的电话,我猜可能是妈妈打来的,弗莱迪开始破口大骂。我知道自己做了件蠢事,也是件错事,但我不想为此挨打,所以我飞奔到自己的卧室,钻到床下,摒住呼吸,不敢出来。还没等我缓过神来,弗莱迪就过来把整个床都掀了起来,我暴露无遗,像个受惊的小兽哆嗦个不停。挨皮带抽的滋味是不好受,但是感觉他无处不在、无所不在那才更为可怕。
而且,即便此时此刻我有一支枪,我也会用,也无济于事。实际上,一天晚上突然传来消息,他喝多了,在酒吧和人家打了起来,他最好的朋友西蒙·格兰特一枪打中了他的肚子,赞美主啊,感谢神!但是弗莱迪的大肚子似乎是有防弹功能,他是流了不少血,可是当取出子弹,在医院观察了一晚之后,他第二天就直接上班去了。
因为不知道自己到底该怎么做,所以每当有这样那样的意外出现,就愈发证明了我别无选择,只能干掉这个家伙。一天晚上,当他有准备对妈妈无礼的时候,我跑去叫了警察,那一刻我真的起了杀心。
离沙伊店不远的第九大道万利捷大街的路口,有个酒吧叫做卡西巴。希望能找个人借给我10美分,在酒吧外面的收费电话上报警,看到旁边有个人,我去碰碰运气,他头戴窄边帽,鲨皮套装,带着粉色圆点领带,活像个1962年密尔沃基北部区的球员从明信片上走了下来。
“先生,打扰一下,”我跑了上去,上气不接下气,“能给我10美分打个电话报警吗?我继父正在使劲打我妈妈。”
这家伙眼睛都没眨一眨,就说了句:“小黑鬼,别挡路。”
我当时真想杀了这狗娘养的,当然要先干掉弗莱迪再说。
终于我找到一个人愿意相信妈妈真的性命难保,我终于借到了钱,叫了两个警察过来,两人都是白人。
等他们到了家,弗莱迪正坐在沙发上,而两个警察显然没想到他是这么个大块头。两人紧张地对视了一下,有人清了清喉咙,说到:“崔普雷特先生,我们可以用下电话吗,得叫辆警车过来。”
弗莱迪当时的表现居然有些幽默的味道,他前倾了一点,答道:“见鬼,你们甭想用我的电话叫警车来,把老子送到监狱,去你的吧!”
太滑稽了,两个警察最后连哄带骗地把他送到警局。弗莱迪一走,我就问妈妈,为什么警察人都来了,还要打电话叫警车来?妈妈答道:“也许他们觉得应该叫上几个大个儿警官,才能把他弄出去。”
有一天更恐怖,为躲避弗莱迪的暴力,妈妈居然逃到第十大道右街的奥多姆街角店。店主奥多姆是我校友的父亲,看到妈妈躺到柜台后面,他也没说什么。
弗莱迪手里挥着猎枪横着走进了商店,问奥多姆先生:“那婊子在哪儿呢?”
奥多姆先生耸耸肩:“弗莱迪,她没来过,但别在我的店里摆弄你的猎枪,听到了吗?”
奥多姆先生可不是吃素的,弗莱迪也知道这点,他这种人其实是吃软怕硬,当遇到比自己还厉害的人时,他立刻就服软了。也没再多说什么,弗莱迪转身走了,在光天化日之下,拎着枪,招摇过市,找寻妈妈的踪影。
妈妈一直在柜台下躲到傍晚时分,后来弗莱迪好像终于冷静点了。在接下来的几天,弗莱迪体内的“气压阀”似乎放了些气,“气压计”显示暴风雨一时半会还不会爆发。但我和妈妈、12岁的奥菲丽娅、4岁的沙仑以及两岁的金牡,我们几个都如履薄冰,胆战心惊,因为“气压计”这种东西有时也没准儿。
我知道大家对弗莱迪又恨又怕,但母亲对于我们这种人间地狱般难以忍受的境地是作何考虑,我却不得而知,这个问题就像我生父是谁,人在哪里一样,我无法知晓。直到有一天,我偶然了解到有关她内心世界的些许线索,我才有一点概念。
就在这次,妈妈才真正提及了那个让我来到人世的男人。之前,弗莱迪刚刚再次提醒了我,他不是我那该死的老爸。为了安慰我,她提到我的生父是在路易斯安那,有一次还给我寄来一封信,里面夹着5美元。我从没见过这封信,也没见过这些钱,更不知道他姓甚名谁。妈妈说,她总在尽量给我钱花,这倒是没错。但这也没法解释,为什么她会以为我见到生父的信会心如刀割,比对他一无所知还要更加痛苦。
一天下午,我突然发现屋里除了自己就再没别人,我的脑子里就是在想着这些东西,我决定要翻一翻抽屉,找找有没有这么一封信,或是其他什么东西。可我找到的却是妈妈写的一张纸片,字迹很小心,用词很简单,也没有什么抬头落款,仿佛就是写给自己一个非常信赖的朋友的。我打开她床头的抽屉拿起她那本已经翻阅得很旧的小本《圣经》时,这张纸片就顺势滑落到我的手里。
我当时就意识到,即便弗莱迪不认字,妈妈也知道他要是看到这么一封信,也会认为这是在背叛。所以,她只能偷偷摸摸的写完这张纸片,并秘密地将它藏在自己的《圣经》里,弗莱迪基本是不会去碰这本书的。
信里写的很多内容是关于妈妈和一个老人之间的事情,这人我不认识,他们说的是什么我也不大明白。其中还提到他在底特律想做生意,但一直也没能落实。信里的内容很多,写的很费劲,字里行间透着惊慌和失措,特别是开头这样的一句话:帮帮我,我对生活充满恐惧。
的确,偷看别人的东西是不对的,但我还是把信从头看到尾,希望了解她心里的真实所想,想知道她到底需要怎样的帮助。接下来的几天内,我都小心观察母亲的反应,确认她并未察觉我动过这封信。连我自己都没有注意,我已经继承了家族保守秘密的这种能力。
最后,我终于找到一种更为可行的杀死弗莱迪的办法,我开始配制致命的药水,让他误以为是酒喝下去,没人知道会是我干的。首先,我成功地拿到了他的杯子,那是个不锈钢的饮水杯,他喝水就用它,而且爱不释手,仿佛这是个嵌满钻石的银杯。接下来,看到左右无人,我把各种液体倒入其中,有外用酒精、清洁剂、还有那些标有毒副作用的药品,我把这些充分混合后又加入了滚烫的开水。这东西像开了锅一样不停地冒着泡泡,远比电影《科学怪人》里弗兰肯斯坦博士配制怪物药水还要精彩、还要够劲。但问题是这味道实在难闻,我怎么才能让弗莱迪把这东西喝下去呢?
一个办法是把这东西留在洗手间,希望他能出于好奇尝上一口。这办法好是好,我刚进了洗手间,就听到外面有动静。担心他会不会出于好奇,让我把这东西喝下去,这又让我心头一紧。我转念一想,觉得可以骗他这是好喝的烈性饮料。这主意实在荒谬,我随手点燃了一根火柴,扔了进去。“嘭”的一声,弗莱迪的宝贝杯子里窜出了长长的蓝色和橙色火舌,我配制的毒药转瞬化为乌有,连我自己也要被一同点着了。情急之中,我只能把这团火苗和泡沫倒入马桶。杯子底朝上扣在马桶里,总算是化险为夷,但问题是杯子里还冒着烟和火苗子。
“什么狗屎味道?”传来了弗莱迪的声音。
我慌忙冲水,居然怪味也一同消失了,而且没有引发爆炸,我和这所房子都幸免于难。我从洗手间溜了出来,把弗莱迪的水杯放回原位,一边若无其事的答道,“哪有什么味道?”
看到自己所有努力终以失败告终,我还自我宽慰,这不过是练练手,下次一定能成功。我的最新方案是趁他睡着不备,再下手,结果没有想到,妈妈与我不谋而合,而且还有过之而无不及,但她的保密工作实在过于出色。一天晚上,他再次对妈妈大打出手。之后,她大声说道:“他不会再回来了。”但这话似乎不是具体说给谁听的。接着她又说,他若是再这样伤害她或是我们,她就会要了他的命,而且似乎是信誓旦旦:“我会在他睡着的时候要了他的命。”
如果她要把自己复仇计划的具体细节严守秘密,妈妈有件事却没能瞒过我的眼睛。在她从阿奇舅舅那里把我们接回来三年半之后,她又一次消失得无影无踪,没有任何解释和说法。就在她销声匿迹之前,我发现她可以变得超级静止,那是在我发现她写的信后不久,我在客厅里看电视,她在餐桌前读报纸,弗莱迪在一旁仿佛是个斗牛士一般,像要拼命激怒公牛让母亲做出反应,他又喊又叫,大声咆哮,用最恶毒的语言攻击、羞辱她。
某种程度上,屋里的氛围有些超现实的感觉,弗莱迪仿佛是恐怖片里的斧头杀手,妈妈和我便是寻常百姓过着寻常的生活,我看电视,妈妈读报,弗莱迪的暴风雨愈发的猛烈,妈妈就愈发处乱不惊。
我以前从未经历过这种阵势,以后也再没机会见过。弗莱迪狂轰滥炸的能量却千万倍地转化为她纹丝不动的定性。这是我这辈子所见过的最坚如磐石的人或事。也许桌椅都无法保持这种一动不动。妈妈坐在那里,就是一尊雕塑。眼睛盯着报纸,也似凝固了一般,不会翻动任何一页,仿佛她完全躲到自己的身体里,不愿对外界作出任何反应,因为她知道,只要她说一个字,翻一页纸,或是眨一下眼睛,甚至一个轻轻的呼吸,弗莱迪的拳头就会雨点般落在她身上。她的沉静居然战胜了暴风骤雨。我万万没想到,他最终选择了放弃,不再怒不可遏,而是突然间换了个人似的,“好了,就这样吧。”
那一夜之后,这种处乱不惊的能力在我身上也扎下了根。似乎它就存在于本能之中,当需要作出斗争与否的选择的时候,它就有可能被激活。面对凶狠的猛兽,妈妈唯一的反抗就是纹丝不动,当猎物面对眼镜蛇或是鲨鱼的攻击时,保持静止仿佛就是就此隐身不见。似乎,在那一刻,她决定作为猎物,保持冷静可以让她有机会实现除掉猛兽的办法,兑现她所说的弗莱迪不会再回来的承诺。似乎从那以后,她就一直小心行事,确保弗莱迪喝醉回家时,包括我在内的所有孩子都不在家中。
既然了解到孩子都不会受到伤害,她就开始着手实施自己的计划,在弗莱迪睡熟的时候把房子点着。或这只是我后来听到的版本,但至于他怎么会中途醒来,扑灭了大火,就不得而知了。但我知道弗莱迪还是利用母亲企图谋杀他,来支持他的指控,认为母亲已经违背了假释条例,而上次入狱本身就是遭弗莱迪阴谋陷害所致。最后,他的所作所为导致母亲再次锒铛入狱。
我和姐妹们最终都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些什么。我所能做的就是当猛兽扑将过来的时候,保持静止,一动不动。因为我害怕会失去我所拥有的一切,这种恐惧跟随我好多年,挥之不去。纹丝不动是我的防御手段,也是我的避难方式。即便当我后来长大成人,我还保留着这种能力。丝毫不动,宛若磐石。我并不会因此而感到骄傲,但是当我周遭有着太多的喧嚣,当世界就要分崩离析,当我害怕我所珍爱的人或事将离我远去,当我担心哪怕是眼睛一眨都会让一切飘然逝去的时候,我,一动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