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厦门吉他论坛聊天版日月潭→日月谈→日月弹(聊天版 Chatting)腐败的最高形式
    
 
腐败的最高形式
发起人:szqr  回复数:3  浏览数:15789  最后更新:2010-07-01 14:58:39 by ljggt

选择查看 搜索更多相关主题  帖子排序:
2010-07-01 14:45:52
ljggt





吉他中尉

角  色:注册用户
发 帖 数:69
经 验 值:149
注册时间:2010-05-12

腐败划分为低、中、高三个层次。

 

雁过拔毛:低层次的腐败


“流程腐败”,或可以定义为“操作风险”,即当事人处于交易流程的某个环节而发生的寻租行为。常见者如权力部门某些经办人员的“吃、拿、卡、要”,“雁过拔毛”。

 

权力寻租:中等层次的腐败


“资源配置权腐败”,或称“体制风险”,其前提是交易规则或交易文化不健全,导致拥有稀缺资源配置权的权力主体利用权力寻租;寻租行为在交易过程中逐步固化为“潜规则”,因而具有连续性、常发性特点,除非出现资源由稀缺而变为丰裕,或发生来自外界的冲击,此类腐败会持续存在。

 

卖官:最高层次的腐败


“超越委托权而出售代理权的腐败”,即所谓“卖官行为”。卖官等差数列规律 :“单一定价”和“一揽子定价”。如果我们把韩桂芝-马德-李刚作为一个“卖官链”进行分析,还可以发现另一个有趣现象:韩桂芝受贿950万元,马德受贿600多万,李刚受贿210多万,接近一个等差数列。其内在含义在于官位“批发”与“零售”的销售收入差别:李刚是“零售商”,向马德寻求在绥棱县经营官位的特许权;马德则向更大的“批发商”——省委组织部领导进一步谋求在绥化的官位经营权。

摘自《法制周报》


  • 联系我们 - 厦门吉他网 - 论坛存档 - 返回顶部
    Powered by Copyright © 2000 - 2008
  • Processed in 1.14 second(s)
    Server Time 2026-03-30 06:27:11